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77857796151/2020-00046
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0-06-11
关于印发龙湖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汕龙安委〔2020〕2号)
2020-06-30

关于印发龙湖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汕龙安委〔2020〕2号)

发布日期:2020-06-3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龙湖区2020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611






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2020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广东省安委办和汕头市安委会的部署,结合龙湖区实际,现就落实好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61日至6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61日至1231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

61日,区安委办组织全区各街道、各单位收听收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暨安全线上专题学习会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会、撰写发表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通过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认真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络培训。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安全主播走一线”等安全知识直播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接受安全教育。应急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上级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线下公开课并利用新媒体同步线上活动。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电视节目、政府网站、新媒体和直播平台作用,针对不同的人群精准开展“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传授辅导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三)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委拟在新海街道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企业、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成效。要通过在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广泛动员企业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开展应急演练(推演)活动。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多部门协调连动的应急救援演练。要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委办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街道也要结合实际至少组织1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至少组织1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或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推演)活动。

)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动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等基层单位,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要加强与群众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普及与市民职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邀请有关媒体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通过“12350”热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区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其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工作。

(二)提前部署,务求活动实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抓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单位610日前,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7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

区安委办联系人:吴伟帆;电话兼传真:0754-87266750;互联网邮箱:stajj@126.com通信地址:龙湖区珠池路29号物产楼314A(办公室),邮编:5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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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6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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