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确保龙湖区民族宗教界的健康发展,近日,龙湖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鸥汀街道证果寺组织开展“学习法律法规,抵制商业化和宗教极端思想”专题学习会和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分管领导和民宗助理员、区佛协、各宗教场所、重点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等50多人参加活动。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等政策法规,强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要性,指出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性,旗帜鲜明地反对宗教极端思想,要求全区宗教界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举办宗教活动,各宗教、各教派、各民族要做到相互尊重,和睦共处,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会上就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辅导,并强调:一是依法做好民宗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稳妥推进场所常态化管理;二是要扎实做好商业化治理工作,各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要自觉抵制商业化。各街道要为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规范管理把好关,严禁企业或个人假借宗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严禁出现炒作售卖高香、大香以及“头香”“头钟”等现象发生;三是各场所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场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财务、行为规范、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将制度落实到位;四是要加强教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素养,自觉抵制各类宗教极端思想和邪教的渗透;五是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创建氛围,精心组织创建活动,助力创文提质升级;六是要组织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行动,做好场所环境清洁工作,预防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在场所发生和传播。
会上还印发《龙湖区宗教及民间信仰商业化专项治理十项守则》,明确创建文明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