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小额贷款公司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引导辖内公司规范经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区双随机办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双随机办〔2022〕23号)以及市、区级相关文件精神,区金融局结合金融行业特点和风险隐患,通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相结合,随机抽取1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省、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风险评级办法和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要求,以“合规为要、风险为本”为原则,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引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
二、检查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由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牵头,联合抽查行动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的内容
1、 是否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不规范催收;
2、是否从事监管要求禁止开展的业务;
3、是否存在变相或违规收取高额综合信息费行为;
4、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出资、非自有资金出资、隐性股东、股权代持、向股东不当输送利益等情况;
5、主体登记事项及其公示信息。
四、检查形式
在公司自查的基础上,按上述检查内容逐项对应,检查组通过听取自查工作汇报,实地调阅、查看相关银行对账单、财务账册、贷款合同、业务统计表及财务报表等资料,对上述监管内容进行分析,排查风险隐患。
五、时间安排
集中检查时间为7月21日,如需临时调整时间,以届时电话通知为准。
7月21日(星期五):龙湖区瑞邦小贷公司。
六、其他事项
小额贷款公司抽查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和《区双随机办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双随机办〔2022〕23号)有关规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做到全程留痕。抽查对象的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