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5-06-30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龙湖区民政局

根据《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2〕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汕头市龙湖区2024年度中央、省、市、区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社〔2024〕44号)、《区政府常务会议资金决定事项的通知》(汕龙府办会知〔2024〕7-5)精神,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共877.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资金规模: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区儿童福利类项目42.1万元,其中: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项目40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1万元;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35万元,其中:汕头市龙湖区福利院扩建项目692.5万元,“汕头呼援通”(龙湖)项目142.5万元。

(二)支出内容: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项目40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7万元,长者呼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款73.5829万元。

(三)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115.2829万元。

(四)实际效果:一是通过实施示范试点项目做好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推动儿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通过整合资源打造儿童友好社区,完善儿童友好设施设备,打造主题活动、宣传展示等儿童关爱服务物理空间,提供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亲子教育等特色服务。二是对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正有序推进支出绩效目标完成。三是区福利院扩建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年度任务完成率100%,预计可以提供359床位。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在册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等对象提供“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提高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社〔2024〕138号)精神,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社会事务项目共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资金规模: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区社会事务项目10万元。

(二)支出内容:婚姻登记提质增效项目

(三)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0万元。

(四)实际效果:贯彻《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采用购买服务形式,开展龙湖区“手拉手志愿行”活动,通过线上微信平台+线下公益服务活动方式,为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青年群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拓宽生活圈子,提供更多交流互动机会。

三、区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资金决定事项的通知》(汕龙府办会知〔2024〕7-6)精神,2024年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资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1.资金规模: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10.8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支出内容:资助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费项目。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10.8万元。

4.实际效果:通过聘用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采用结对服务的形式,为辖区60岁以上在册“三无”对象、五保户、孤老优抚对象、低保孤老、低收入孤老等10个类型的孤老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沟通、医疗保健等居家养老服务,让孤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保障,促进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星光老年之家后续管理补助经费

1.资金规模: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5.1万元用于星光老年之家后续管理补助。

2.支出内容:资助全区各星光老年之家后续管理。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5.1万元。

4.实际效果:资助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后续管理补助经费,有效保障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正常有序运转,提高辖区老年人生活质量,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资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1.资金规模: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94.47万元用于资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充年度预算资金缺口。

2.支出内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执行情况:资金未支出,由区财政局收回。

(四)困境儿童成长守护计划项目

1.资金规模: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10.35万元用于“困境儿童成长守护计划项目”。

2.支出内容:安排资助困境儿童成长守护计划项目10.35万元。继续由区未保办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特色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困境儿童成长守护计划”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为家庭监护能力缺失的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进行个案帮扶,由社会组织定期上门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情感陪伴、户外拓展活动等方面帮助。参照市未保办向社工组织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服务价格,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每名对象综合服务费4500元/年,现有对象16名,所需资金7.2万元在区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资助。2023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计划资助困境儿童成长守护计划项目,应付未付3.15万元在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继续安排资助。

3.执行情况:资金未支出,由区财政局收回。

(五)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友好之家)第二批建设项目

1.资金规模:安排资助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友好之家)第二批建设项目30万元。

2.支出内容: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的通知》(民办发〔2021〕21号)、《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汕未保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龙湖区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办知〔2023〕23号)和《龙湖区“儿童友好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汕龙妇〔2023〕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拟资助金霞街道、龙祥街道、鸥汀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及区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友好之家)二期等6个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之家”),推进儿童服务全区域覆盖,所需资金30万元在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助。其中金霞街道4万元、龙祥街道4万元、鸥汀街道4万元、龙华街道6万元、新溪街道6万元、区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友好之家)6万元。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30万元。

4.实际效果: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之家”),推进辖区儿童服务工作发展。

(六)龙湖区关爱未成年人红色经典电影展播活动目 

1.资金规模: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9.99万元用于龙湖区关爱未成年人红色经典电影展播活动项目。

2.支出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达标体系“统筹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等有关要求,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各界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由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未保办、区社会组织党委联合举办“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播种计划”——龙湖区关爱未成年人红色经典电影展播活动。通过为区内未成年人群体免费展播红色经典影片的方式,进一步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革命精神和风范,引导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情感,争做新时代红色基因的传承者,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免费为龙湖区内的在校学生以及社会机构特殊儿童播放红色经典电影,按观影5000人次,10元/人次,所需资金5万元在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助。2023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计划资助龙湖区关爱未成年人红色经典电影展播活动项目,应付未付4.99万元在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继续安排资助。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4.983万元。

(七)资助辖区群众骨灰撒海费用

1.资金规模:安排资助辖区群众骨灰撒海费用15万元。

2.支出内容:为强化殡葬管理和移风易俗宣导,落实《汕头市深化殡葬改革专项行动方案》(汕市办知〔2023〕18号)加大集中海葬服务力度等绿色生态殡葬服务水平的要求,更好保障群众丧葬需求,根据2024年1月26日龙湖区委托澄海区骨灰集中撒海工作会议纪要,辖区群众在澄海区殡仪馆火化后骨灰随澄海区开展绿色殡葬骨灰撒海活动集体海葬的,费用龙湖区民政局承担。经澄海区殡仪馆、澄海区乐善殡仪服务中心确认2023年度该片区群众骨灰集中撒海骨灰名册后,由龙湖区民政局将2023年度费用一次性支付澄海区乐善殡仪服务中心。自2024年1月起,每季度结算一次该片区群众集中骨灰撒海费用。所需费用15万元在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助。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13.797万元。

4.实际效果:推进辖区移风易俗工作,减轻群众骨灰海葬负担,提升辖区绿色生态安葬率。

(八)资助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服务项目

1.资金规模:安排资助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服务项目11.9万元。

2.支出内容:根据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民通〔2021〕2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我市婚俗改革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争取2022年10月起,全市区(县)婚姻登记场所全部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要求,拟继续开展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服务,所需费用11.9万元在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助。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11.9万元。

4.实际效果:深入推动婚俗改革,加大优秀婚俗文化服务供给,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对离婚冷静期内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等服务。共对112对离婚登记申请人进行调解,成功劝和35对。

(九)“龙湖区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项目

1.资金规模:2024年,区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12.39万元用于“龙湖区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项目。

2.支出内容:经区政府同意,2021年起由区民政局代表区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为全区居民所有或实际居住、使用的住房统一投灾害保险,对居民住房因灾造成损失的由承保保险机构按保险约定负责理赔。实现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居民救助由“灾后救济”向“灾前投保”、由“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有效转变,提高政府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2023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计划资助“龙湖区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项目,应付未付22.39万元在年度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继续安排资助12.39万元。

3.执行情况:2024年支出12.3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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