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和窗口 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7-30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龙人社〔2015〕44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和窗口  

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人社所,局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8日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印发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和窗口单位  

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展示人社部门“勤政、务实、清廉、高效”的形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为确保局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广东时的讲话精神和中央“三严三实”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汕龙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以实现“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行为明显规范、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为切入点,努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人社机关和窗口单位新形象,为构建美丽龙湖、幸福龙湖提供有效的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态度不端、精神倦怠问题;着力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着力解决效率不高、繁文缛节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不力、不敢担当问题;着力解决有令不行、胡作非为问题;切实促进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使全区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纪律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工作行为明显规范,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2、具体目标:  

(1)思想观念要有明显转变。坚持与时俱进,把思想建设摆在工作首位,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建设,促进各股室、各单位干部员工开阔眼界、拓宽思路,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新时期新常态下的工作趋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执行力。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外出办事留言制,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决策执行力。各部门要坚持负责人率先垂范和以身作则,围绕上级下达的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局成立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卓文  

副组长:马  珊、陈曙云、杨伟武、郑倬夫、黄光毅、 洪晓娜  

成  员:局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林奕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局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股室、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股室、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管好身边人,抓好职责落实。既要按《公务员法》及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管好在职在岗人员,又要按照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聘用合同的要求管理好各类聘用人员。  

四、方法步骤  

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时间为2015年7月中旬至9月,分为3个工作阶段,各阶段的工作进程和任务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  梳理剖析(7月中旬-7月底)  

1、深入发动。及时召开专题动员大会,通过深入发动,广泛动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活动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机关作风建设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以此为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奠定基础。(办公室牵头,7月底前完成)  

2、梳理剖析。各股室、各单位要重点梳理总结近年来作风建设方面的做法、经验,对照股室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本股室、本单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着重从事业心与责任感、服务意识、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刻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产生根源。7月底前,各股室、各单位要将本阶段梳理剖析情况报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方案。领导小组结合全局实际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的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7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  整改提高(8月份)  

  各股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按照文件要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工作作风:  

  1、健全学习制度,梳理服务理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有效果,特别是结合梳理结果,通过座谈、组织生活会、机关同志会等途径,使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高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各单位协力开展)  

2、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办会、办文、办事质量。建立局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上会(议决)事项会前呈批制度,建立局班子和股室、单位负责人分工负责事项备忘录(工作台账)制度,切实提高办会、办文、办事质量和效率(由办公室负责拟定,8月上旬出台)。二是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各股室、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要求,进一步修订和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落实限时办结制,明确业务办结时限,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消除无故拖延现象。相关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业务办结时限均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眼地方上墙公开。(由办公室牵头督促检查工作,各股室、各单位应在8月上旬完成修订,交办公室汇编,在8月底前完成上墙工作)三是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制定出台我区人社系统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由办公室牵头,8月中旬出台)  

    3、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文明办公,热情接待,态度谦和,有问必复,有求必助,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个满意。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实行挂牌上岗,公布服务指南、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8月中旬,各股室、各单位要全面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三是建立落实服务承诺制,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抓紧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做好联系、介绍和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互相推诿或无人承担责任的现象。(办公室牵头落实,各机关、窗口服务单位要认真抓好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提升工作。8月中旬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4、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执行力。一是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外出办事留言制,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是建立健全股室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决策执行力。8月底前,由办公室牵头修订完善局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三是各股室、各单位要坚持负责人率先垂范和以身作则,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局班子领导,每月结合各股室、各单位业务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各单位协力推进,8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 注重实效(8月下旬-9月底)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局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机关和窗口单位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的整治力度,提高随机抽查和通报的频率,并从8月份开始,狠抓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强力打造以制度抓规范、以问责抓力度、以长效抓成效的优质高效政务环境。  

1、加强宣传。通过龙湖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增强舆论宣传。  

2、集中检查。抽调相关股室、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抽查各股室作风建设的情况。同时对各股室、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责任追究。局领导小组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由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建立记录、备查制度,情节严重的报送上级纪检部门;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也将组织不定期的暗访,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况类别、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根据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对问题性质轻微的,通报进行批评教育;性质较为严重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同时视情况采取效能约谈和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性质严重的,责令公开道歉、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问责。依据有关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推进网上办理业务。要积极提升网上办理深度,提高网上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可网上办理的事项均应实现网上办理。  

5、推动工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建立倒逼机制,加强督办和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监察仲裁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人社机关和窗口单位新形象。  

附件:《人社局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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