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市场监管局今年5月份下达龙湖区2024年完成全区40%农贸市场(即11个市场)的提升计划,我局以中信海滨花园市场、长江市场、广兴市场、中信世贸花园市场、锦泰市场、珠合市场、陈厝合市场、夏桂埔市场、鸥汀综合市场、蓬中市场、新溪中三合市场等11个农贸市场为重点培育对象,压实市场管理方主体责任,对标农贸市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规范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紧盯农贸市场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对农贸市场的宣传氛围、管理秩序、市民文明素养、诚信建设、投诉机制、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等七个方面开展检查,推动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更加完善、环境卫生更加整洁、管理秩序更加规范。
一是加快鸥汀市场提质升级。为解决鸥汀市场基础设施老化陈旧、环境脏乱、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局牵头鸥汀街道办事处、鸥汀市场开办方,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导向,按照“全面提升、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的总体思路,制定了《鸥汀市场硬件设施升级改造方案》和《鸥汀市场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2月15日动工实施鸥汀市场提质升级工程。项目施工共分为三期,目前已完成第一期和第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期目前正在施工中。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完成对市场650㎡的A片区和1000㎡的露天经营区域老旧设施进行拆除清理,重新建设钢结构;建设地下基础设施、地面平整和优化排水设施;统一制作货架和电线铺设、公共照明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改造后,上述经营区域重新布局,实现硬件全面提升、货物上架经营、摆放有序。第三期计划对市场内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或重新铺设,优化排水系统。
二是加强卫生整治,确保内外整洁。督促市场开办者进行划行归市,科学合理设置入场经营的商品区域和市场摊位。督促市场开办者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足够的专业保洁人员,做好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入场经营者落实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摊位(店面)清洁干净;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治理,保持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开办者、活禽销售者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
三是优化内外秩序,确保有序经营。督促市场开办者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落实相关制度;合理设置市场机动车、非机动和共享单车停放,保持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落实相关制度,设立明显禁烟标识。
四是强化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内食杂店的监管,加大农贸市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市场内食杂店的监管。加大农贸市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对重点品种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药物残留及重金属污染物残留项目的监督抽检频次,提高问题食品发现率,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在市场信息公开栏公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结果,以便为消费者提供购买指引,引导公众监督、社会共治。
五是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农贸市场内重点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严格农贸市场生活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是加强计量监管,严打缺斤短两。我局深入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召开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推进会,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印发《龙湖区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统筹集中监管、执法、技术检测等力量,在全区开展电子秤计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缺斤短两和计量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计量领域市场秩序。
七是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管理。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完善落实有关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对经营者的亮证亮照情况、经营环境及入场商品、食品质量等经营行为进行经常性检查,要求市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规范使用和保存票证,确保销售的产品来源可追溯。
八是倡导诚信经营,推进放心消费。深化农贸市场诚信经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倡导经营户诚信经营,依法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引导农贸市场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农贸市场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