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用“三表”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5-05-13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确保贸易结算用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消费秩序,现就民用“三表”安装、使用管理规范提醒告诫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各相关单位在民用“三表”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对在用的民用“三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期使用、轮换情况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详细情况;

  (二)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

  (三)严禁安装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确保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准确可靠;

  (四)严格执行民用“三表”的到期轮换制度,切实保证在用的民用“三表”的准确性。

  三、各相关单位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反馈结果,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相关单位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民用“三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