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0-11-10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8点。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于2020年11月15日上午7点30分到龙湖区委区政府大楼1楼(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1号)集中报到。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缴交体检费(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刷卡、现金均可),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263011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483379

  附件:体检须知.docx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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