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19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

       2022年,金霞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围绕龙湖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等,推动街道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街道党工委中心理论组、“三会一课”、集中研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73场次;邀请区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市区两级宣讲团成员及街道班子成员进企业、进社区讲授专题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共42场次;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形式多样专题活动48场次;发放《习近平在上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书籍5718册,引导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街工作的突出位置,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和适时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抓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全街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街参考率100%,通过率100%;严格行政执法证件规范化管理,为35名持证人员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组织6名符合《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已评选三级人民调解员2人,四级人民调解员8人,评定结果于10月27日公示完毕;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52名,夯实基层法治力量。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制订《金霞街道街域乡村振兴规划》、《金霞街道驻街帮街扶村五年规划》、《2022年驻街帮街扶村工作计划》、《金霞街道龙湖工业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等多项制度,确保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效能更加优化。

       (二)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好724项职权下放承接工作,今年来街道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3件,其中行政检查145件、行政处罚58件,处罚金额62000元。线上办案成功运行“办案人员-执法队负责人-合法性审查专员-行政负责人”四级审核机制,现已办理192件线上执法案件,上平台率达94.5%。

       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街道发生1宗行政诉讼案件,由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已于2022年5月19日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原告没有上诉。

       三是成立金霞街道案审委员会。一年来共召开6场案审会,审议案件8宗,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益,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参谋助手作用。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随机抽取10个行政执法案件,从实施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等方面逐一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以后行政执法过程可能会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 一步提升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攻坚年,我街道以深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形成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专业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力量和专业知识,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讲座、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活动,一年来,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10余次。

       三是开展专题普法宣传。紧抓特殊节假日和重要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如以民法典“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专题活动。

       四是开展防疫法治宣传。于疫情防控期间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发放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引导辖区群众了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知识,依法做好防控措施;通过与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及时回应企业法治保障需求,确保涉疫纠纷“零舆情”;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后,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健康宣传教育。

       五是重点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律法规。街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通过组织培训、入企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一年来,累计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普法宣传活动62场次,派发宣传手册2000多份、法治宣传单3000多张,使用电子屏播放宣传视频100多次,惠及民众5000余人。

      (四)化解矛盾,弘扬“枫桥经验”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落实街道驻街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值班机制,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10余次,街、居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223宗,其中列入“以案定补”72宗,调解成功率100%;协助做好劳资纠纷化解工作,成功调解劳资纠纷258宗,涉及金额总数共计99万元;市“12345”民生热线以及数字城管投诉热线工作共收到投诉15000宗,办结14850宗,办结率为99%;重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增设电梯等协调工作,至目前辖区内共有108条住宅新装电梯,已运行72条。

      (五)多措并举,做好特殊群体管控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规范、监管严密、教育科学,实现了专人负责,精细管理。全年共调查评估15起,其中判前调查13起,居住地变更2起,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1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名,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6名 (其中暂予监外执行人员2名,缓刑34名),没有出现社区服刑人员漏管和脱管的情况。

       二是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最新政策,加强信息核查与衔接工作,着力在帮助帮扶上下功夫,例如:街道司法所整合多方资源,打出一套协调办理身份证、暂住安置帮教基地、申请补助款、吸收就业的组合拳,妥善安置无身份证、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刑满释放“三无人员”,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保姆式关怀作用。今年来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14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人,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人员6人,现在册安置帮教人员51人,其中重点帮教人员1名。通过及时、有效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和救助政策,实现了安置率100%,帮教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工委、办事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会议、办事处行政办公会议重要议事内容,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促。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职能。主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三是以法治素养为选人用人的“门槛”。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测量尺,测出干部法治素养的优劣,量出干部法治能力的高低,树立依法办事的标杆,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干部。

       三、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法律人才。因编制限制、实际工作开展需要等因素,街道执法人员中仅有4名具备法学背景,加上执法工作繁冗,难以就地培育法律人才;在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工作中,街道自身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缺乏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虽然法治宣传活动不间断,但载体较为单一,宣传形式比较传统。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街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论述;综合运用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介载体,进一步拓展普法途径和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的品牌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推进全民守法,学法、懂法,提升居民法治素养,提高居民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规程,抓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执法环节全过程监督,确保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探索建立“庭所共建”新机制。搭建街道司法所和人民法庭联动平台,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助推诉源治理和调解后司法确认、快速移送执行的专门通道。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工作委员会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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