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12-25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龙湖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七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大力强化收入工作措施,促进收入提质增效。我局把抓收入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布置落实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计划和形势变化情况,适时组织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全面工作落实。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贯彻“过紧日子”思想要求。进一步强化“三减三控”,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政策到期、目标不明、标准偏高的政策和项目,严控绩效评价结果不高的支出。结合今年财政收入和运行实际情况,切实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和支持经济发展,提升资金绩效水平。三是全力做好重点工作资金保障。落实“三保”政策要求,推进使用直达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按时拨付民生项目和惠民资金,安排资金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四是加强涉农统筹,做好涉农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调度。五是积极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大力推进“隐债清零”。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发挥龙湖区预算绩效管理示范点作用。健全制度和法规库,共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汕头市龙湖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龙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多个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文件及通知。七是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发挥财政监督主体作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我局组织对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真实性等多维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对在预决算公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各预算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八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以财政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逐件清理,逐步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

  (三)规范行政执法,加强队伍建设

  2023年,区财政局本部门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牵头联合区市监局开展了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小额贷款公司等检查,所有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了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了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公开。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研读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我局现有17名同志有行政执法证;2023年组织4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均已顺利通过考试,目前正办理申请领证中。

  (四)强化学法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持续强化党的理论学习,组织局干部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二是充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认,以考促学、以考促效,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及国有企业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制定《龙湖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实现财政业务和财政法律双普及。四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业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差旅费培训费报销、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政策的理解,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增强了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法治意识,促使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政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的有关文件要求,局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业均聘请法律顾问,在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时均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为科学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有效控制了决策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二是区财政局起草或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局法律顾问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龙湖区财政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财政法治氛围。开展户外普法活动,结合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的工作实际,向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龙湖区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按照有关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区财政局的工作职能,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认真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还需加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不断拓宽。个别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充分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未能自觉主动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吸收最新法治理论知识。单位组织集体学习的方式较为传统单一,大多数时候是以理论学习为主,未能充分调动起人员学习积极性,法治理念未能深入人心。

  二是法治能力应用不够全面。部分干部未能完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未能将法治理论知识与实际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距离全面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三是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方式和渠道相对单一,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够完善,法治理论学习内容较局限,未能充分凸显法治宣传阵地的重要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规模和影响还不够大,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龙湖区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各种学习平台、线上线下多渠道,自学、集中授课等多形式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理财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聚焦“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通过“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或代理记账机构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设。拓宽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宣传对象覆盖机关、企业、群众等,通过多种讲座、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坚持学法制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法考试,提升法治思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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