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06
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龙湖区文广旅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观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我局坚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纵深发展,将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第一议题”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每年至少开展国家安全普法、民法典学习会、安全生产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学习会、两会精神传达会等各类专题学法活动2次及以上,并结合局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激发文旅发展新动能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7月11日组织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全会精神,部署落实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刻领会省委“1310”具体部署精神, 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实施,推动民生事业发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长洪东成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日常局务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重视局法治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学法考试考核,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保持在编人员参学率100%,考试优秀率100%,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准确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贯彻依法审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决策。一是明确行政决策的严肃 性。牢固树立依法开展行政决策的意识,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注重广泛听取专家、公众、集体等多方意见。2023年我局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阳光政府”建设,积极主动通过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条,畅通群众交流讨论渠道,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服务能力。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方面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规定,对照检查我局实际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排查,今年我局没有制定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另一方面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 单制度,清理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少群众现场办理次数,通过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审批,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等载体,让审批方式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配合区政数局优化行政事项办事流程、完善办事24小时制等,同时配合市、区两级政数局推出“我要开攀岩馆”主题集成一件事服务,探索优化行政事务办理流程,让群众少跑腿。截至2023年,我区共有网吧16家,歌舞娱乐场所30家,游艺娱乐场所5家,文艺团体2家,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游泳)82家,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攀岩)1 家,备案民宿1家,审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料4家。2023年我局受理行政申请事项共计44宗。

    (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由于龙湖区文化市场审批权与处罚权的相对分离,为形成“许可依法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批管分离”体制,我局依靠“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时录入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审批与执法间建立一套完善、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使龙湖区文体企业信息得到及时沟通和充分共享,优化职能分配、提升行政效能,着力实现龙湖区文化市场监管职能的无缝衔接。

    (五)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组织指导各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全国文化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年度统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辖区文旅体场所安全生产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已牵头制定《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方案》《2023年龙湖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游泳、攀岩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3年汕头市龙湖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方案》《龙湖区关于加强卫星电视管理和开展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关于开展文物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知》。2023年共巡查文化旅游体育场所301家次,上报问题线索41宗。

   (六)保障广电意识形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大力查处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境内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2023年,辖内各街道针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检查出动1559人次;针对非法网络视听节目接收设备检查出动1569人次。经实地走访,深入摸排,及时处理存在违规私设卫星电视信号设备的情况,新溪街道辖区内有违规私设卫星电视信号设备1宗,已落实清理卫星设备。同时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长期的跟踪监管合力,确保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和电视信号播出意识形态安全。

   (七)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担当。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业务普法宣传。每年定期召开文旅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以政策法规解读和宣讲,并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岗。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向相关经营场所发放普法小册子,提高场所经营者及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意识。2023年参加龙湖区国家机关普法评议获得优秀等次。

    (八)积极处理化解举报投诉事件。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处置矛盾的重要抓手,广开咨询投诉渠道,在汕头市12345举报平台办结率100%。落实完善信访回复制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责股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划定承办处理期限,由局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及时回复解决矛盾纠纷。

       四、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及依法治国建设方面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学法用法工作效能有待提高。目前我局领导及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较高,但新形势下的文旅市场日益发展,对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还未能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学法形式仍然比较单一,更多停留在书面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度不够。同时对本行业以外新出台法律的学习有所欠缺,时效性不足。

    二是普法宣传方式总体较为单一,普法工作人力物力难以满足需求,普法工作多集中于部分专职人员,人员、资源的投入有待增强,全局干部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认识需要加强,对年度工作任务的实施仍需加强监督。同时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广度、深度、覆盖面不够,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手段较少,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扩宽。普法宣传掌握的资源比较有限,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仍有待加强,挖掘各类文化资源与法治文化宣传结合点的能力需要提高。

   三是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还需加强,决策工作的科学性需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过程中对重大决策的认识不够透彻。

     五、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行政作为重要抓手,为推进文广旅体系统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积极履行法定职权。提高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骨干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水平,有效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及普法宣传。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创新普法,丰富普法活动形式,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全面。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公布行业文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接受群众咨询,做到双向沟通、促进理解、互相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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