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10
汕头市龙湖区统计局
汕头市龙湖区统计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市龙湖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

  我局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仔细分解各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中共龙湖区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方案》,保证重大决策均按程序进行审核、记录、决策与监督。

  (二)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理论,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二是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党组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统计法治能力,2023年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委会共58次。三是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为期3天集中学习,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广泛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一以贯之的要求。

  (三)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2023年以来,我局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健全,全流程质量控制规范,报送数据有原始凭证,并建立统计台账。二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入库退库的真实性,对相关单位进行核实。三是根据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通过自动核查、相关数据对比、综合数据校验核查等方式,对源头数据总量较大、波动异常的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清除数据风险隐患,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召开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全区统计系统依法统计意识。

  (四)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统计日常检查。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执行《龙湖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由局领导带队,各专业骨干组成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形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核实相关统计数据,共实地检查“四上”企业28家。二是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我局制定并印发《龙湖区统计局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检查“四上”企业2家。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行《龙湖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工作方案,切实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我局在2023年龙湖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评议等级达到“优秀”等次。二是以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和清查工作为契机,采用召开全区培训会、派出业务骨干到各街道授课等形式,开展全区“两员”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两员”依法普查意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接下来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共开展培训19场,培训人数1000余人次。三是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加强企业走访调研,编印《关于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通知》文件100份,发放到准“四上”企业手中,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纳统的意识。四是承办汕头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五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法治意识。五是开展“送法入企”统计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诚信统计法治环境,2023年我区有3家企业通过市统计局的审定,被授予汕头市首批“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借助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学法平台等,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并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二是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加以实施。三是组织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持有执法证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四是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和负责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由区司法局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研讨班”。五是我局现有3名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和3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

  (七)完善法律咨询制度

  我局与广东格度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统计法治工作相关法律咨询。2023年5月举办普法专题讲座,专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咨询解答、普法释法等方面的作用。

  (八)推进统计基层建设

  我局紧紧围绕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自2022年下半年起全面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街道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将评分事项逐项落细落实,紧盯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层层推进、逐项攻坚。2023年,指导金霞街道、鸥汀街道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并通过市统计局验收。龙湖区统计局、龙湖区珠池街道、龙湖区龙祥街道达到统计规范化建设先进标准,被广东省统计局评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统计法治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一是统计执法人员大多数是身兼数职,承担大量统计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同时要兼顾其他工作任务,日常工作量较大。二是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偏少,统计执法检查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要求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相对较少,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较弱,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统计法治环境仍待改善。从我局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统计台账不完善,统计数据无法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活动;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或者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统计工作由财务人员兼任,出现未能及时适应统计制度变化的情况;个别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统计工作抱有应付心态,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深,依法统计观念淡薄,企业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全面加强统计法治规范化建设。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我局将继续坚持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论水平。

  (二)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共识,营造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从严从实开展执法检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服务和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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