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29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2023年,龙湖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扛牢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二是抓实法治理论学习。局党组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印发《龙湖区水务局党组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充分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水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学习,将学法情况纳入季度考核,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按照深化“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标准化梳理,完善认领29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实施“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19项,努力实现便民利企最大化。同时,围绕“事项要素统一、审批要求统一、业务流转统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更新68条次,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关键要素在市级、各区(县)保持一致,实现市域范围统一。

  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切实做好信用双公示工作,确保数据合规率达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累计发布工作信息32篇,公开行政许可审批44宗、行政备案7宗。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宗,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

  三是群众诉求即接即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紧抓信访、12345热线工单等诉求处置落实,实现领导包案和专人负责,确保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159宗,办理回应率及满意率连续多月居全市前三,用心用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三)强化履职尽责,着力依法治水管水。

  一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出海水道和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整治行动,查处非法取用地下用于余泥处理案件1宗,罚款3万元,追缴水资源费3630元。积极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河湖安全保护重点领域,对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强化部门联动,与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农业局、属地街道开展8次联合执法行动;与省水利厅、省韩江管理局、市水务局等开展韩江联合执法行动1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同时,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参谋作用,对拟作出的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决定,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依法合格。全年各类执法巡查行动,局机关及各水利所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941人次,出动车辆693车次。

  二是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围绕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区委七届五次全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持续深入开展“五清”和河湖“清四乱”行动的工作要求,印发实施《汕头市龙湖区2023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高位推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今年全区三级河长巡河履职共约12695人次,发现问题78宗。常态化落实河湖管护督导,借助无人机航拍技术开展河湖巡查,累计发出各类督查通知书共84份,河长管理平台投诉问题办结率100%。扎实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河道沟渠长度约203.5公里,水域面积约25.58平方公里,清理漂浮物近2400吨,维护河湖总体整洁。根据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依法全面推进辖区375宗“四乱”图斑整治销号工作,进一步强化水域岸线管理秩序。

  三是统筹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锚定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任务要求,聚力打造绿美水生态环境,努力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展现水利担当。加快推进龙湖区鸥汀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对13条沟渠27.46公里渠道进行排涝整治、水体生态修复,配套截污管道14公里,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约87%。实施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一期、二期)对上蓬围20条渠道(一期5条、二期15条)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解决涝沟渠系排灌不畅、河道淤积污染等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底,渠道一期完成总工程量72%,渠道二期工程在先行实施6条灌排渠道整治的基础上,新增开展4条渠道整治,已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28%。完成红坟关线-上溪仔沟样板河道建设1.6公里,梅溪河左岸碧道建设6.6公里。

  四是夯实水利行业监管基础。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节水载体覆盖率,实现大中型灌区及规模以上用水户取水数据在线监测,完成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程措施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利部复检工作,荣获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称号。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强监管,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检查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自主验收现场监督检查,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今年来,共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宗,复核水利部、省水利厅图斑11处,抽查生产建设项目12宗,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并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监管,完成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在全市标准化评估中获第一名。制定印发《龙湖区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牢水利安全生产底线。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强化法治宣传引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先后举办了新津河“三八妇女节”巡河和梅溪河大型巡河公益活动,累计发动群众约3200人次,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巡河护河及水法宣传行动,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并在梅溪河左岸筹建水文化展厅及法治宣传长廊,在外砂河右岸建设河长制文化公园,打造一批具备龙湖特色的水文化及法治宣传载体,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构筑全民尊法守法、爱水护水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标对表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未成立水政执法大队,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我局“三定”方案核定行政执法编制2名,目前2名执法编制人员虽已到位,但都身兼多职,非专职从事执法工作,同时水行政执法事项点多面广,涉及水土保持、水资源、水域岸线管理等多方面,执法力量不足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二是执法装备配置不齐全,我局负责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地域广,缺少执法车辆,进一步制约执法工作开展。三是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局干部队伍中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足,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法治理论学习仍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法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系统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方法不多,主要法治宣传途径局限于派发法律知识读本、观看法制宣传片等,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四)法治能力运用仍需加强。局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闭环管理还不到位,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的深刻认识和理解需进一步规范,省行政执法“两平台”掌握还不够,应用率不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水管水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建设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保证领导干部政治方向正确、法治意识坚定。二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足功夫,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大人员法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增强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力度,维护水事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引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创新开展普法宣传,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充分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水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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