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龙湖区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1-07-27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关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区政府《龙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国土资源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龙湖区国土资源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依靠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保增长保红线专项行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基本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保证了粮食安全。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编制区、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积极培育规范资源要素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显著成效;土地执法监察全面展开;国土资源信息化迈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发展现状
  1 、建设用地保障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土地支持政策,采取“扩增量、挤存量、优结构、快审批”等措施,加强规划计划调控,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十一五”期间顺利完成珠津工业区南扩23.7481公顷用地的批准工作,落实医疗、电子等一批项目。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和出让制度,努力激活地产市场,实现土地出让价款1.15亿元。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组织开展了经济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按照国土资电发[2009]44号文件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入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治理和新开工项目用地专项检查。据清查统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区2007年和2008年没有经国务院和报省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报件。全面完成2005—2008年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
 
      2 、耕地保护富有成效。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耕地保有量2546.38公顷,超过市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2428公顷的保护指标任务。区、街道(镇)政府一把手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纳入街道(镇)政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制度,连年来基本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 、执法监察得到强化。违法预防机制、动态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设立6个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拓宽案源发现渠道。认真落实《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实行重大违法约谈和通报制度,严厉查处非法占地用地案件。继续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单位形成联合执法制度化。“十一五”期间龙湖区国土执法监察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当前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严把土地“闸门”上来,严格国土资源执法,加强依法行政。坚定信心,坚持原则,做到“有案必查、依法查处”,“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同时坚持公开查处,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了认真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全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建立了依法行政制度。建立了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制定了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制度,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将大部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发案率;建立了统计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报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做到认真登记并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案质量。规定每个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三不”,即不许以手中权利谋取私利,不得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吃,不办“人情案”等。通过以上举措,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行为。
 
  三是实施动态巡查,确保土地良好秩序 。实行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此,我区把实行动态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对城区范围内及城郊村民用地坚持了重点巡查,有效地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全区建立和完善了动态巡查台帐和巡查登记卡,巡回检查登记表,规范了统一的巡查登记卡和台帐,做到了登记和台帐内容全面,填写工整,无错登漏登现象,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确保了我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保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效的贯彻实施,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促进全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充分利用“地球日”和“土地日”大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同时,按照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举办了镇(街道)、村(社区)等各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宣传培训了全区各级干部1100多人,发放《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国土资源法律政策选编10000多份(册)。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是严格执法,强化整治。“十一五”期间共计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18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18宗,占地面积28.8公顷,共收取罚没款25.179万元,结案118宗。
 
      4 、权益维护落到实处。征地工作不断规范,依法提高了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成全区每年度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继续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达到88%。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信访问题限时办结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裁决工作。
 
    5 、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展顺利,区级土地规划数据库通过审查,土地规划成果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查审批。第二次土地调查扎实推进,按时向国家汇交标准时点统一变更数据库。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加快推进,初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报批、网上传输和网上招拍挂,建立了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07〕24号)的精神和《汕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汕府办〔2007〕359号)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龙湖区于2007年10月起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于2009年12月基本完成城镇、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并建立了相应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此次土地调查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查清每一块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位置和保护等情况,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的位置,促进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具体化,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迫切需要。二是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明确每一块土地的用途,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土地利用合理布局的需要;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施严格土地管理的需要;是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需要。三是查清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城乡土地利用潜力和未利用土地状况,是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相挂钩政策、统筹城乡用地的重要依据;是掌握土地利用程度,评价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基础;是为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准确用地信息,指出科学用地出路的有效保障。对本辖区的日常地籍管理业务将起到极大的支持。在第二次土地调查中,主要是做好以下二项工作:
 
  第一、成立领导机构,确保组织保障
 
  为保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区政府分别对本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龙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精心部署,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已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农村土地和基本农田调查工作任务,2009年上半年完成龙湖区范围内以地籍精度施测的地形图测量工作,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龙湖区建制镇的地籍权属调查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制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编制经费预算;二是开展调查业务培训,启动宣传工作;三是搜集基础资料,根据要求进行处理、分析;四是部署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工作和城镇地籍测量工作;五是确定城镇地籍测量作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六是确定农村土地调查作业队伍,并组织实施。
 
  (2)抓好外业调查
 
  一是完成农村土地外业调查;二是完成城镇、村庄以地籍精度施测的地形测量工作;三是完成城市建成区、龙湖区所在地建制镇的地籍权属调查、地籍补测工作。
 
   (3)规范建设好数据库
 
  一是完成龙湖区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图形、属性数据入库;二是完成基本农田上图、建库任务;三是完成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工作;四是完成城镇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4)按时按质完成成果汇总统计
 
  一是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接边汇总及分析工作;二是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成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形成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技术、自检报告;四是完成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汇总、分析工作;五是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六是形成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技术、自检报告;七是完成全部成果资料汇总、归档、分析。
 
  (5)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一是顺利通过对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二是顺利通过建制镇的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龙湖区将处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长、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全面建设幸福社会的重要阶段,同时也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方式加速转变的过渡期,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从紧限制,必然在有限资源供求关系方面产生矛盾,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保护耕地压力增大、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还需要占用耕地,耕地污染和退化比较严重,后备资源不足,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二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普遍超标,闲置、浪费土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地质灾害隐患不可避免,防灾减灾能力有待提升。在自然因素和规模与强度日趋强烈的经济活动作用下,地质灾害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如珠池街道妈屿岛等地区已经受到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威胁,亟待及早采取工程防治措施。三是资源优化配置不尽合理,市场机制和规划体系急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征地制度改革需要加快。土地市场体系仍需完善。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等基础工作还较薄弱。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维护城乡居民国土资源权益保障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加强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力度,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城镇土地资产管理,加快“三旧”改造步伐,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全面建设幸福龙湖和首善之区,实现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兼顾生态环境 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间的关系。
 
2 、坚持 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的原则。根据区内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实际,突出抓好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资源经济的基础作用。
 
      3 、坚持 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优化配置资源。
 
      4 、坚持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全面推进 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抓好国土资源重点工程的实施。
 
       5 、坚持 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 的原则。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积极盘活存量,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6 、坚持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的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得到初步缓解,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耕地得到有效保护,面积稳中有增,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国土综合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体制。
 
  2、主要预期指标
 
  (1) 主要用地控制目标。规划至2015年,全区农用地面积3112.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6.00%;建设用地面积7326.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1.20%;其他土地面积1533.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81%。全区耕地保有量为2476.0公顷,比2009年耕地面积2549.3公顷(包括可调整地类)减少7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116.0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32.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29.5公顷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4316.3公顷以内;全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89平方米以内;交通、水利水工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02.9公顷以内。同时,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26.1公顷以内。
 
  (2)国土资源要素市场目标。进一步完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土地市场化配置比例提高到90%,城镇人均用地面积控制到国家标准以内,规范园区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建立和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及其更新制度,建设和完善一级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开展土地收购储备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完善地籍、房产测绘管理运行机制。
 
     (3)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加强国土资产管理,大力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占地,破坏浪费国土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行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逐年递减,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低于国家第15号令规定的15%的标准。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二五”是创建幸福龙湖和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龙湖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一)发挥国土资源规划龙头作用
 
  一是土地资源调查评价 要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要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基本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的全覆盖。要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构建“主体明确、现状清楚、价值显化、权利明晰”的完整地权体系。要全面开展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二是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由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等组成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要严格实施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二)加大土地调控作用
 
      1 、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依据省和市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总量和全区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分解各街道、镇,优先保证各地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投资强度与土地利用效率效益高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确保全区交通、能源、水利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并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列入计划统一安排。根据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集聚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为城镇发展拓展用地指标来源。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审查,使建设项目选址不仅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而且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节约和合理用地。
 
       2 、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实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 三保 目标。全区耕地保有量为2476.0公顷,比2009年耕地面积2549.3公顷(包括可调整地类)减少7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116.0公顷以上 切实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各项保护制度,采取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特殊的保护。继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易地购买耕地储备指标,确保耕地年度占补平衡。
 
   3、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坚持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过年度用地计划,调控用地总量,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速度、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国家、省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保障高科技、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加快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4 、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规划引导,实行用途管制,逐步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通过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工业平台和开发区。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改革用地审批管理 方式,努力使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从混乱走向有序。科学安排新农村各业用地,合理划分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区和生态保护区等。
      5、全力推进“三旧”改造各项工作。十二五期间,龙湖区委、区政府将大力贯彻落实市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加速、加力推动项目改造进程,争取早出成效,出好成效,具体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第一、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改造意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干部、业主和群众的改造意识,通过对改造先行点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用切切实实的成功事例去教育、感染、鼓舞他们,营造全区良好的改造氛围。
  
  第二、狠抓落实,大力推动重点项目的改造。一是认真落实好黄河路充耀旧厂房改造和陈厝合旧村改造二个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此带动全区2011年度“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努力创造条件加快项目进程,坚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全区313个“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改造任务。
 
  第三、加强统筹,进一步强化各街道(镇)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镇)“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引导,使得各街道(镇)确立的改造目标和改造范围有序推进。
 
  第四、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三旧”改造涉及多个部门、多种手续,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便捷、优惠的政策和措施,提高改造的积极性,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第五、完善材料,进一步规范“三旧”档案。按照 “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相关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同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三旧”改造工作服务。
 
  6 、大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实行土地新政策,突破“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和“完全的国民待遇”,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依法转让,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三)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工作在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同时,要为我区加快建设都市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等提供保障支撑,特别是要积极支持服务全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快建设“一中心二园四区”等,要依法妥善解决外砂、新溪两镇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扩大用地有效供给,加快两镇开发建设,增强全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四)推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明确责任,完善和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执法行为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逐步形成制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
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
 
  1 、加强信息化建设。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机遇,加快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等数据库,完善全区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不断完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协调一致的土地多级行政管理网上办公的新型工作模式;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促进信息社会化服务。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全区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开放信息服务,加强信息管理,形成统一、权威和内容丰富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国土资源主干工作网络。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
 
  2 、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研究。要大胆冲破凝固化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勇于探索创新,为深化改革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制、经济、产权、规划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对国土资源管理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或难题,提出可供决策参考的建议,定期提交相应问题的研究报告,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政府决策提供及时的、信息丰富的、科学的依据,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政策法规的修改和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