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1-09-09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推动这一时期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龙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   基础环境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明显成效,圆满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为全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动态管理逐步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推进,城乡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一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57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369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1844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就业任务指标。在汕头市年度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中,我区连年获得全市第一名。2009年度,区就业服务中心荣获我市“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得到市政府的表彰。
 
 
  2、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保障能力日益增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突破,社会保险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各项社保业务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并顺利推进,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形成。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实现全民覆盖,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618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失业、工伤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十一五”期末(2010年),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2715人、64671人、64658人、61503人、37201人,征集四保基金27241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四保待遇673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8841人,征集居民医保基金475万元;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86.7%,医保覆盖率达到85%。我区金霞街道退管所被评为广东省首批八个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示范点之一,成为粤东四市唯一的省级示范点。全区进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3989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9%,社区管理率74.9%,均较好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3 、人才培养引进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实施,人才发展政策逐步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人才队伍逐年壮大。以区培训基地为主导,整合其它社会力量培训资源的区域培训覆盖网络逐步建立,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区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339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492人。“十一五”期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962人,其中高级职称 251人,中级职称2145人。
 
  4 、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区考录公务员共54   人,组织公务员(包括参公)参加各类培训5594人次。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全面实施,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改进军转安置办法,圆满完成24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得到加强。
 
  5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全区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稳妥推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提前落实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与公务员“两相当”。收入分配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企业工资分配指导监控体系逐步完善。实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指导和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十一五”期间,全区在岗职工工资平均每年增长18.6 %(因2007年开始改为属地统计,该项数据包括中央、省、市驻龙湖辖区的单位),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平均每年增长12.4%,突破“十一五”规划年增长8%的目标,我区企业职工工资偏低情况逐渐好转,企业招工难现象有所缓改。
 
  6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坚持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及专项行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区仲裁办独立设置,实现了机构实体化。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以及重在调解的原则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建立劳动信访责任机制、排查机制、快速调处机制和联动机制等四项信访工作机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至“十一五”期末,全区签订劳动合同39811人,合同签订率达97.1%;“十一五”期间区劳动监察及各劳保所共检查各类用工单位近2325家,纠正432家企业的违规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1万多份,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894.5万元。劳动仲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1050宗,办结     1050宗,涉及经济标的3515万元,案件时效内审结率100%。有效地化解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原区人事局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现机构合并,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新提高;原两局属下7个事业单位实现资源优化整合,组建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才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基础建设,建成配有专业技能培训设施的区综合培训基地。扎实推进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建设,高规格、高标准规划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系统。2010年,投资70多万元配置了劳动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全区19个充分就业试点社区配套信息化设施,开始走向无纸办公和实现区、街道(镇)两级资源网络共享,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区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既迎来了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发展机遇
 
  (1)幸福龙湖建设的深入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确立更加重要位置。“十二五”期间,国家、省、市将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对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培养引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四  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幸福龙湖,首善之区”的目标。随着幸福龙湖建设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将更加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未来地位将更加凸显。
 
  (2)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奠定更加坚实基础。龙湖区是汕头经济特区的发祥地,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建设,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经济最富有活力的地区。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185.04亿元,财政总收入达38.65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达6.22亿元,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对行政体制改革、人力资源素质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大力推进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注入了强大动力。
 
  (3)行政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提供更加广阔空间。“十一五”时期,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区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管理服务职能更加完备,人员队伍更加壮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力,事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 、主要挑战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随着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步伐的加快,就业结构性紧缺与总量性过剩的矛盾突出,“用工难”与“就业难”问题相互交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需要还有差距;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城乡二元结构仍较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部分失地农民、困难企业下岗人员仍然游离在社保之外,不同行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突出矛盾及新情况新问题,都迫切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适应性调整能力。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艰巨。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龙湖,需要新的体制机制保障;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部分重要领域的改革虽然取得突破,但配套措施有待完善,新体制机制运转成效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这一系列问题都迫切要求我们更加注重顶层设计、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人员编制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经费保障缺口较大,随着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迫切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指 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龙湖核心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龙湖、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妥善处理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坚持人才优先,注重高端引领。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以用为本,增强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4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适应我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统筹全区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5 、坚持服务至上,实现成果共享。进一步夯实基础,充实基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
 
  (三)发展目标
 
  1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创业带动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服务更加全面,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区每年实现新增就业   9000人以上,并实现每年递增2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   %以内。“十二五”期末,非农就业比重达到 85 %以上。
 
  2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社会保险待遇显著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新农保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区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十二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分别达到85%、95%,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力争达到91.5%,初步建成比较完善、保障有力、覆盖城乡的“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
 
  3 、人才规模更加宏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原则,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加速人才资源积累,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城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4 、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2010-20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军官转业安置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有实质性提升。
 
  5 、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更加规范。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6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基本建立。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充分保障。通过五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区各类企业(包括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达到80 %以上。
 
  7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区、镇(街)、村(居)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十二五”期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实现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推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1 、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贯彻执行各级党政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法规,据实建立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指标级级层层分解落实。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制订更加有利于各类人群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援助政策以及投入保障政策等,大力推动积极就业政策普惠化和实效化。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及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困难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就业扶持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
 
  2 、实施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加快对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传统优势产业的调整升级,扶持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倡导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势,增加就业途径,扩大就业规模。
 
  3 、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渠道。逐步建立统一城乡的就业政策,将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统一系统管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产业转移园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载体作用,建立一批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或向珠三角地区转移就业。健全和落实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强化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探索个性化援助方式,做到“出现一户、服务一户、扶持一户、解困一户”。废除或取消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行政收费,保障城乡劳动力包括外来劳动力平等就业,并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平等的就业服务。
 
  4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创建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区”建设。以区创业孵化基地为平台,培育扶持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引入创业实训课程,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创业能力。落实好免费培训、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快中小企业的生成和发展,吸引优秀人才精英创业,引导本地劳动力草根创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实训创业,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城乡就业新的亮点。探索通过财政投入、企业资助和社会化运作等方式设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基金。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每个街道(镇)建立1个创业孵化园。
 
  5 、构建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建立健全以调查失业率为主,登记失业率并行的失业监测、发布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危机情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就业的稳定性。组织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就业准备工作,缩短失业周期。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
 
  6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将就业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推进基层平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各类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农村劳动力开放,实行公平待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二)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1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宣传并全面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着力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制,完善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办法,进一步明确社保机构在推进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与地税部门通力协作,改进数据交换方法,切实提高社保费征收数据的传送速度和回盘匹配率、到账确认率,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健康推进。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不断完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制度,积极推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大力推进中断缴费人员“激活续缴”。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全面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停保人员补交社会保险费、“老工伤”以及区直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探索推进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2 、促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整合衔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融合衔接,形成统一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向城镇无保障居民覆盖,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整合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新农合等社会保障资源,构建起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体系。
 
  3 、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体系创新。全面贯彻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探索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
 
  4 、加强新农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手段,确保基金安全。拓展筹资渠道,探索建立基金增值运行机制。
 
  5 、拓展建立城乡一体的经办服务体系。将“网络化”管理覆盖到农村,在村居、社区设立服务办事机构,变“集中式”管理为“分层式”服务,形成业务办理一站式、业务结算一卡通和工作网络扁平化的经办服务体系。2011年,经办业务全面下移到各街道(镇),建立业务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转变,由事后控制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转变,达到效能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2012年,经办业务延伸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建成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平台。
 
  6 、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退管机构工作机制。分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组织和引导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学习和文体活动。逐步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化、制度化。
 
  (三)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才规划纲要》,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着力健全人才选拔、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区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2 、健全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贯彻执行市的人才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符合市场化取向、适应不同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取消人才引进中的不合理限制。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聘职位,面向国内外吸引高层次、急需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服务机制,健全人才信息网络,实行人才引进“一条龙”服务,多形式宣传和组织用人单位赴外地招贤揽才。
 
  3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推进集聚人才的载体建设,搭建人才创业平台,整合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拥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探索保障各类人才养老、医疗保险等异地享受新模式,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中高级人才创业支持基金,帮助企业引进中高级人才。改革创新人才的收入分配体制,鼓励个人科研成果、专利、专有技术资本化。大力建设高校学生实习基地和毕业生见习基地,以政企共建、企校共建等多种形式,在主要产业的龙头单位建立基地,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龙湖创业。
 
  4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探索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引导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有序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布。构建分层次分类别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落实用人单位聘任权。
 
  5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配套完善区职业技能综合培训基地,力争把其建设成全市一流的培训示范点。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全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择业观念和企业荣誉感教育,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及劳动预备制培训。丰富办学形式,建立校企合作定单培训模式,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全面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技能素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增强我区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6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党政机关管理人才引进和退出机制,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培训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助人自助为宗旨,以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和服务机制
 
  1、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公开招聘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提高公开招聘的公信度。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日常管理办法,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通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形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2、努力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创新公务员和机关雇员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出台公务员绩效考核措施,建立健全公务员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辞职辞退等体制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职位管理工作,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开展聘用制公务员和镇(街道)机关聘员试点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出台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公务员培训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争做群众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切实提升公务员服务建设幸福龙湖的能力水平。
 
  3 、进一步加强军转安置各项工作。积极拓宽安置渠道,不断完善军转干部考核考试、量化计分、双向选择、积分选岗等安置办法,不断提高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效率和质量。着眼军转干部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手段和方法,增强军转干部培训实效。加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区化管理服务办法,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我区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构建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努力提高居民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调节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快调整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扭转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2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制定实施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职工工资福利倾斜办法。
 
  3 、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4 、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着力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全面贯彻执行企业最低工资制度,保证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十二五”期间,力争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平均每年增长达10%。
 
  (六)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切实推动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审查用人单位自制劳动合同文本。努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充分发挥区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的作用,研究并处理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严格把好区直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职工分流安置的政策关、程序关和落实关,妥善处理好区直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维护国企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建立良好用工环境和管理模式,逐步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现人文关怀、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2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推动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大街道(镇)、居(村)一线监察执法力量,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延伸到街道(镇)一级。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维稳工作新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信息化和人员专业、职业化建设,积极推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及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仲裁调整劳动关系的导向功能,创新有效预防、疏导、化解和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新方法、新途径,完善咨询等便民、为民制度,增强调解、仲裁等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综合能力。
 
  (七)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1 、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街道(镇)和社区(村居)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以原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基础,在各街道(镇)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设立信息管理系统的终端,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信访等公共服务。
 
  2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不断扩大联网范围,着力构建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3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以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农民工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
 
  4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的支持。各级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5 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完善基层工作机制,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规政策、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队伍,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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