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3-04-23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有关精神,认真抓好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更好地发挥应急管理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成效

  “十一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把应急管理纳入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在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扎实推动了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应急体系基本建立。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区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总值班室纳入应急办,配置了全套通讯设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加强。各街道(镇)按照“有人管、有人做”的要求,逐步建立应急管理体制。区、街道(镇)、村居三级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全区共编制各类应急预案788个,形成一个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内容的应急预案体系。先后出台了应急值守、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现场指挥与分工协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制订了《区总值班室工作职责》、《龙湖区委区政府值班工作程序规范》、《龙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值班考勤管理制度》,强化值班工作问责制,认真落实每天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值守应急工作流程不断优化。

  (二)应急防范和救援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了电力、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设防标准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等级,加强了江河防洪工程建设,开展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气象、地震、水文、海洋渔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农林病虫等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立健全。大型水利设施、通信枢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得到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以公安、武警、军队和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民兵应急分队等应急队伍共118支5962人,其中区级队伍共13支1099人,各街道(镇)以及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共105支4863人。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9个,储备应急物资价值340多万元,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已建立避难场所120个,总面积约8.3万多平方米,可容纳避难人员约3.9万多人。

  (三)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在全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抓”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早”为重点的工作机制,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总体提升。应急演练工作扎实开展,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不断提高,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信息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

  (四)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制订了《龙湖区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家庭的“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以及“5· 1 2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向区直机关、各街道(镇)发放应急宣传手册共2000份;向各街道(镇)、社区、村庄、中小学、幼儿园、企业分发《应急知识宣传画页》10000份;向辖区中小学校分发《学生安全手册》共11000份。积极营造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十一五”期间,全区自然灾害应对能力较大提升,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得力,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有序。成功应对了2008年年初雨雪冰冻天气、强台风“凡亚比”、“鲇鱼”等自然灾害,有效防控了甲型HIN1流感、高致命性禽流感等公共卫生事件,妥善处置了集体上访等社会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二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区既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各类社会矛盾凸显期,突发事件风险增多、公共安全形势复杂,公众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强,对应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

  1、自然灾害方面。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台风、强阵雨、高温、雷暴等气象灾害和极端天气是汕头面临的主要灾害类型,受上述自然灾害威胁的我区存在较为严重的潜在危害。同时,汕头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危险。生物灾害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对农林生产和生态环境也有可能造成较大危害。

  2、事故灾难方面。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旧突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控制能力不强,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根本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交通事故防范仍是重中之重,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人员密级场所等火灾风险隐患仍较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比较脆弱。危险化学品泄漏、工业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等形势比较严峻。

  3、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公共卫生事件日益呈现频次高、传播速度快、防控难度大、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重等特点。鼠疫,霍乱等传染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感大流行等威胁依然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存在暴发或传入的可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较多,假冒伪劣药品时有出现。

  4、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土地权属、医疗纠纷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概率和频次都可能增加。网络谣言、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也将增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各种涉外突发事件特别是涉港澳台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

  (二)应急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应急预案建设需进一步深化。目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总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未就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定位不够明确细化,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权责划分还未完全匹配。

  2、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应急指挥系统功能还不完善。各地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密切协作的机制尚不健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联合训练演练不够。应对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难以快速形成合力,各类救灾要素难以有机整合。应急通信与信息系统标准不一,信息资源尚难以实现完全共享。

  3、应急综合保障需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技术人才缺乏。抢险救援人员技能单一,综合性应急演练偏少,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总体偏弱。应急避护场所的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功能不够齐全。各类应急物资存储设施不足,储备规模小、数量少、品种单一,更新补充政策不健全。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定购、征收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不完善,应急物资联动调度和集成能力欠缺,能够应对的突发事件类型较少、层级较低。全区应急技术装备落后,应急救援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应对巨灾的队伍、物资、场所等准备和能力缺失。应急资源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不高。

  4、基层应急能力与社会参与程度需进一步增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薄弱,应急管理人员多为兼职,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装备水平低。应急资金投入不足,应急车辆、设施十分匮乏。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度较低,公众的应急知识欠缺,自救、互救与应急避险能力普遍不高。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尚待有效落实。应急志愿者队伍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

  三、“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以提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为重点,以推进实施主要任务为抓手,以推进应急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实现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合理布局。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本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订与实施工作,有效整合各部门、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短期需求与长期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区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重大基础设施抗灾、城乡防灾减灾等应急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等综合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灾后重建科学有序,能够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巨灾,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1、监测预警能力。监测网络与预测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内,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减小到100公里以内;海啸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预报时效提高到24小时,准确率达到90%,森林火灾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 0%,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各街道(镇)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提高到90%以上,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报告实现区级全覆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8%;水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较大以上规模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90%以上.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率达到90%。

  2、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各级应急志愿者队伍成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治安防控、处突维稳力量进一步加强。

  3、应急保障能力。建成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通信保障和应急平台体系。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区应急通信网络实现街道(镇)以上全覆盖。区应急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种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图像等信息确保2小时内报送到区应急平台。

  4、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城乡生产生活设施的抗灾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得到加强。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江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重点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水利堤围抢险加固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区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要任务

  结合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环节和需求,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发挥指导、平衡、综合作用,提出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建设任务。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整体水平。根据我区实际,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次清晰、完整配套、互相衔接、全面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推进应急责任单位、大型企业、重大工程、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乡社区的应急预案建设。各企业按照“全、准、活、练”的要求完善应急预集,加强企业内部救援联动。城乡社区按照“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通俗化的预案。推动应急预案的无缝隙衔接和全面覆盖。各级各类预案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要求,实现领域上全覆盖,内容上高质量,管理上动态化。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

  (二)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要求,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决策风险分析制度、现场指挥官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评估和考核制度、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建设,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具体的可量化标准,构建管理规范、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并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实行应急管理工作问责制,增强各级应急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

  (三)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围绕涉及民生的相关领域,在各个环节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我区风险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通报机制。重视风险状态下的应急能力建设,使我区综合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特别是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遗留问题、敏感问题上把风险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健全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重要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系统。以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为核心,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机制。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扩大预警发布渠道。规范和细化各类预警响应措施,提高预警响应能力。建立健全公众情绪评估预警机制,完善基层预警体系建设。

  4、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街道(镇)和村(社区)全覆盖,并与周边区域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与中央、省驻汕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与通报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化管理。加强社会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机制建设。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决策及其支持机制。加强应急决策理论、方法和支撑技术研究,建立应急决策系统框架和模式,建立和完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决策事后追认机制和应急处置的权力清单机制。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及其快速评估系统。进一步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立统一的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标准化建设和应急处置过程的程序化和规范化。按照应急等级划分,细化现场指挥官制度,明晰指挥权限划分,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

  3、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应急办、各专项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有关部门、各街道(镇)与上级部门、周边地区的联系沟通和应急协作,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救援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形成多层次的地区应急联动体系,提高应急联动能力和处置效率。加强我区与中央、省驻区单位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各级政府与垂直部门、重点企业的应急联系沟通。

  4、加强应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机制建设。加强与交通、港口、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车道建设和管理。整合社会运输力量,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绿色通道制度。

  5、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健全各级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扎实推进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五)应急善后工作体系建设。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制定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工作程序。完善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供电、供气、供排水、交通、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能力建设。提高保障民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恢复能力。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灾后精神卫生救援制度。把避护场所、逃生标志、防灾公园、防灾教育中心等纳入恢复重建规划。立足长远发展,加强恢复重建的科学规划,明确恢复重建任务,制定各项支持政策和资金解决方案,注重恢复重建工作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就业、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相结合。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规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全区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各部门、各街道(镇)应急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估的流程和标准。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逐步推进建立专家参与的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进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促进社会互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构建全区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机制。

  (六)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1、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强化公安,消防、武警和军队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度机制。建立队伍派遣补偿、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和高风险作业补助、心理危机干预等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队伍经费保障制度建设。

  2、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储备体系,节约储备成本。推动应急资源整合管理工作,在应急救援活动中提供及时充足的应急资源,逐步实现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应急资源配置和调度方案。

  3、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规范应急避护场所标识,提高公众应急识别和避险能力。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思路和“能安置、能生活、能保障、能指挥”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避护场所的规划与建设。

  4、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监督制度。加强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建设。完善适应各类突发事件和各种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预案。结合云计算、物联网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有线无线、卫星等通信技术,推进无线政务网、移动通信车等保障设备设施建设,大力提升通信管网安全保障能力。

  (七)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借助信息技术的推动力,以“适度超前,高标准要求”为目标,按照“标准一致,规划一致、进度一致”的原则,推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广东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应急平台体系技术要求》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与省应急平台互联互通,逐步与区有关单位信息系统的兼容和互通。确保全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通信畅通。建立移动应急指挥中心及备份中心,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全区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八)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从民族教育、素质教育的高度,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公民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应急文化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推进应急避险知识和技能向社会各界普及。形成“政府主导、媒体主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宣教格局。强化应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及,完善面向社区和公众的应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健全应急培训体系。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构建规范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建立公救、自救、互救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实行分级、分类的应急管理培训并进行经常性演练。积极推进业务培训等应急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九)巨灾防范与救援体系建设。

  1、建立统一的巨灾应急指挥协调机制。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统一指挥、应急联动、快速响应的巨灾救援联动与协作机制。研究巨灾应急指挥机构方案,探索科学有效的巨灾应对模式。

  2、开展区域巨灾风险分析及应对能力评价。开展针对巨灾的发生发展机理,防御、应急准备、处置救援等研究,识别区域内潜在巨灾种类并评价其危险度,预测可能的影响区域及危害后果,查明和分析区域巨灾隐患及应对巨灾的功能缺陷,综合评价区域巨灾应对能力,形成应对策略。

  3、加强巨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从巨灾应对的要求及规律出发,对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避护场所、技术手段、资金等各类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和储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对巨灾应急预案的研究与编制。开展巨灾应急救援的信息、通信保障渠道和手段研究,提出通信保障策略,逐步配置不受公网损坏影响的高技术通信设备。探索设立巨灾救援的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进行理论培训和应急演练,研究队伍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应对巨灾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全社会的巨灾认知水平和应急能力。

  (十)重要基础设施和资源安全建设。

  制定专项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资源保护计划,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和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堤防、港口等基础设施抵抗地震、洪水、极端气象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能力进行系统评估和鉴定,建立重要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水资源、电力、成品油、燃气等关键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资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成品油、生活必需品等资源的应急保障预案。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粮油市场监测、政府储备和应急投放网络体系。对基础设施分类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建筑抗震加固工程。

  (十一)基层应急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应急办机构定位,提高其权威性和协调性。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协调联动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完善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明确责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各级各单位之间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提升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

  2、加强基层应急预案制订与演练。强化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响应操作程序,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管理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公众参与度高、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简单实用的应急演练。全区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每年定期举办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

  3、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镇(街道)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

  4、加强基层单位应急能力建设。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避护场所建设,提高基层单位自身防灾救灾能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

  (十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重点发展应急指挥平台支撑技术、应急组织支撑技术和应急决策支撑技术。整合全区的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护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备、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为应急管理专家、社会各界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拓展新平台。充分发挥区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作用,积极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提升应急管理科技化水平。

  五、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着重强化综合应急能力,解决应对巨灾的关键和共性问题,扎实推进综合性、全局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

  (一)区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切实把建设区应急指挥中心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完善全区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区应急指挥平台中心场所建设,确保被省政府列为试点的龙湖区应急指挥平台2012年底实现与省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网络,2013年与公安视频网络实现互连互通;结合应急工作的实际,分步推进街道(镇)应急网络建设;在2014年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二)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工程。以龙湖公安消防大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成立“一专多能”的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整合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加强区防汛抢险机动队、街道(镇)专(兼)职消防队、医疗救护应急分队、建筑工程抢险队、区物资运输队、道路、环境监测应急分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分队、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分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在增强专业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通用能力,达到综合性应急救援和多灾种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

  (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按照布局合理、平灾结合、物尽其用、安全可靠的要求,突出长期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结合全区人口疏密程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布情况,把现状为空地、绿地、公园、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室外场地,在不影响日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就近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完善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生活等必备设施,具备灾后收容附近居民,并保证灾民基本生活的功能。

  (四)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体系及灾害治理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查明全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分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确定纳入监测巡查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编制监测巡查方案;建立防灾责任制,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单位、责任人;选拔具有一定能力素质的群众作地质灾害监测员,配备简易监测工具、简易报警器材,根据情况进行监控巡查,及时报告监测情况。加快我区地质灾害易发点(区)调查评价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档案、隐患点监测原始资料档案及隐患区宏观巡查档案,并及时更新。出现灾情险情迅速撤离群众,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搬迁、土地整治,消除地质灾害的威胁。

  (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区级疾控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实验室和配置设备,完善辅助设施。加强区、街道(镇)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和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建立区域性应急药物储备库,完善应急救援基本装备设备,组建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动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实现重点传染病的实时监控、预测和预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区、各街道(镇)和相关单位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财政对应急管理投入的力度。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各部门所需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和处置应对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实际需要,在相关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应逐年增加。二是区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及时拨付应急和救助经费。遇到紧急情况时,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保障应急和救助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需要,加大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四是区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估。

  (三)加强应急培训。当前,人才短缺是制约区应急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突出加强对区有关部门、街 道(镇)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训什么”的要求,开展以会代训、考察观摩、互动探讨等活动,引导认清“十二五”规划的精神实质、政策要求、发展方向,为规划的落实打下基础。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村(社区)应急管理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建立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为区应急体系建设提供咨询、对策。

  (四)强化监督评估。对于规划涉及的各项指标、建设任务,建立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区应急办及时跟踪,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每年要会同区有关单位组织一次项目督查。若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进行规划修订,以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与指导性。

  (五)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兄弟区(县)之间的应急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相互交流和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促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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