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8年预算 | |
合计 | 合计 | |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2 | |
注: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工作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占92%,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显著降低;公务接待费2万元,占8%,与去年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