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湖区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的公示(第二批)
2020-05-13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0〕31号)的规定,现对汕头市大千高新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领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10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88260954。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   



龙湖区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公示名单

企业名称

因疫情被隔离职工人数

被医学观察隔离天数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元)

汕头市大千高新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人

7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30天)x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天数x50%(精确到个位数,小数点后一位的数字四舍五入)

365

汉高粘合剂有限公司

5人

14天

6448

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幼儿园

1人

14天

729

汕头市龙湖区惠美平正金湖花园食杂店

2人

14天

1458

汕头经济特区超艺螺丝工业有限公司

1人

14天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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