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汕头市金象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告
2021-02-25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嘉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设立汕头市龙湖区金象创业孵化基地,2017年7月、10月分别经我局和市人社局批准认定为“龙湖区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区共建)”。因该基地运营达不到预期效果,2021年1月汕头市嘉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取消资格申请。鉴于该基地认定有效期3年期满未参加评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龙人社〔2016〕74 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及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取消汕头市金象创业孵化基地的“汕头市龙湖区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区共建)”资格。

  特此公告。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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