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2021-11-17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及报名情况,现将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24日(周三)上午9:30-11:00

  3.资格复审地点: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五楼人力资源科。

  4.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及其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及其复印件。

  5.其他说明:

  秉承诚信报考原则,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11月24日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并说明具体情况。

  二、面试安排

  1.面试人员:

  报名后经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列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

  2021年11月24日(周三)下午15:00。

  考生在下午14:45开始进入考场,15:00停止进场。

  3.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考场)设在龙湖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第一会议室,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18号。

  4.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范围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完成后,依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合格人选和入围体检人选将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公布,敬请留意。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防疫工作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进入面试考场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绿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三样缺一不可)。因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产生的通行、住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面试其他事项详见《考生面试须知》(附件2),如仍有疑问请电询招聘单位。

  3、联系部门及电话

  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754-88361471

  龙湖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754-87279186

  附件:1.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考生面试须知

  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姓名
1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临床医生李晓瑜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和考生须知中各事项,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请考生提前申领“健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考生在11月24日(周三)下午14:45开始进入考场,15:00停止进场。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到龙湖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第一会议室(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18号)报到。

  五、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将个人通讯工具、资料、包裹等个人物品存放在面试考场外,结束离场时领回。对违规携带或使用上述设备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或携带辅助性教(工)具参加面试。

  七、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答题时不得将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其他社会关系等信息向考官透露。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面试答题时间为20分钟,考生需把握面试时长,不得延时。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考生凭身份证签领面试成绩通知书,同时领回本人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