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21年)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4-25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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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将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21年)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21年)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8:00前到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集中报到。请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体检当天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时前,与招聘单位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未尽事宜,请与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754-88260379。

  附件:

  1.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21年)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2.体检考生须知.docx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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