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8处、广州市1处共9处房产网上公开挂牌交易公告
2023-07-18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龙公资产权【2023】3号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我中心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对下列9项房产分别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1、标的编号:LHCQ2023026;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4座607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0.59㎡;保证金:4万元;起始价:440235元;加价幅度:2200元。

    2、标的编号:LHCQ2023027;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5座706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112.08㎡;保证金:5万元;起始价:517509元;加价幅度:2600元。

    3、标的编号:LHCQ2023028;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5座806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112.08㎡;保证金:5万元;起始价:490212元;加价幅度:2500元。

    4、标的编号:LHCQ2023029;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4座807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0.59㎡;保证金:4万元;起始价:396252元;加价幅度:2000元。

    5、标的编号:LHCQ2023030;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绿茵庄65座603号房;房屋建筑面积:88.58㎡;保证金:4万元;起始价:401760元;加价幅度:2000元。

    6、标的编号:LHCQ2023031;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绿茵庄65座604号房;房屋建筑面积:108.25㎡;保证金:5万元;起始价:491022元;加价幅度:2500元。

    7、标的编号:LHCQ2023032;转让标的:汕头市金园区红领巾路尾渔港新邨11座705号房全套(现汕头市金平区滨港园19幢705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5.32㎡;保证金:3万元;起始价:347409元;加价幅度:1700元。

    8、标的编号:LHCQ2023033;转让标的:汕头市龙湖区春湖园1幢南座305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2.22㎡;保证金:3万元;起始价:343602元;加价幅度:1700元。

    9、标的编号:LHCQ2023034;转让标的:广州市东山区东华东路东湖新村49号一楼B座(现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49号东湖新村);房屋建筑面积:67.10㎡;保证金:26万元;起始价:2554497元;加价幅度:12800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4座607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0.59㎡;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0763943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2、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5座706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112.08㎡;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0542451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3、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5座806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112.08㎡;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0763652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4、汕头市龙湖区翠英庄龙湖区政府宿舍4座807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0.59㎡;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0763942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5、汕头市龙湖区绿茵庄65座603号房;房屋建筑面积:88.58㎡;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1046566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6、汕头市龙湖区绿茵庄65座604号房;房屋建筑面积:108.25㎡;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1046567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7、汕头市金园区红领巾路尾渔港新邨11座705号房全套(现汕头市金平区滨港园19幢705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5.32㎡;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2447890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8、汕头市龙湖区春湖园1幢南座305号房全套;房屋建筑面积:92.22㎡;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5403508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土地用途为住宅。

    9、广州市东山区东华东路东湖新村49号一楼B座(现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49号东湖新村);房屋建筑面积:67.10㎡;有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2507292号,权属人为: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土地用途为住宅。


    三、交易方式

    参加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的,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88572081。


    四、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竞买人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6时整。

    2、网上自由报价期:2023年8月2日10时至2023年8月3日10时。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3日10时。

    4、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工作时间)。需现场查看转让标的物的,请于2023年7月19日-7月21日(工作时间)与委托方预约联系,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754-88260982。

    5、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请竞得人持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54-88265568)。

    6、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间: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需于《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按交易条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联系电话:0754-88260982)。


    五、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转让标的交易及过户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转让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竞买人资格要求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六、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一)竞买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承诺知悉转让标的的全部情况,已经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用途、功能及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价申请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查看,清楚并接受转让标的的情况。竞买人提交竞价申请,即视为知悉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及相关披露情况。

    (二)有意竞买者,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应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三)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本次交易按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用途和现状转让。竞买人应认可并承诺按转让标的不动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五)竞得人需在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持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54-88265568)。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需于《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按交易条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联系电话:0754-88260982,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党政办公大楼216室),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

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缴齐全部成交价款的,责任自负。

    (六)竞得人须在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若竞得人逾期不交清成交余款,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定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依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本次转让标的重新组织网上交易,重新交易时,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其缴交的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由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划付委托方指定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龙湖支行,账户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44001650501053001515,机构代码:12440507743667420N)。履约定金可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缴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七)竞买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因其自身原因终止交易,转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归委托方所有),并须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竞得人自身原因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行为: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存在串标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

    (八)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买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若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回保证金的,请速与交易中心联系,查明原因。

    (九)转让方在收到竞得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到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十)转让标的于交易双方完成产权变更手续10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竞得人应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转让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十二)转让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竞得人承担。

    (十三)转让标的属行政划拨土地的地价款由委托方承担。

    (十四)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次竞买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转让标的产权变更手续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六)转让标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等费用,在移交之日前由委托方承担,移交之日以后由竞得人承担。

以上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七、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务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

    2、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本中心。


    八、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4楼东侧

         联系电话:0754-88265568

    2、委托方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党政办公大楼216室

         联系电话:0754-88260982


附件:

1.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1(竞买人)

2.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

3.龙湖区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

4.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操作手册v1.0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3年7月17日




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及竞买人操作手册 (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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