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汕头市河道管理办法》《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规定,龙湖区结合新津河右岸东坝仔堤段建成后堤线变化情况对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进行调整,调整成果已经上级水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岸线由老堤路向东移至现状堤路,现起点为龙湖区金津大桥(E 116.764207268°,N 23.37471341°),终点龙湖区新乡关排水闸(E 116.763877356°,N 23.36929803°)。
二、划定标准及范围
管理范围划定采用标准调整为《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文中“特殊情况”第6条“堤防直接为防洪挡墙或无明显背水坡脚的,以堤身结构外边界线为划界基准”,河道管理范围为基准线向陆地外扩30米。
三、相关要求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汕头市河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如需查阅有关资料请到龙湖区水务局实名查阅(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5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特此通告。
附件:龙湖区新津河右岸东坝仔堤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调整前后对比图.pdf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