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湖辖区汕北大道、中阳大道沿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的通告
2024-04-11
龙湖区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建设“畅通、有序、整洁、绿美”的路域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龙湖区城乡环境品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向纵深推进,按照龙湖区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区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决定开展龙湖辖区汕北大道、中阳大道沿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和《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

  二、综合整治提升范围:龙湖辖区汕北大道、中阳大道沿途两侧区域。

  三、整治提升目标:以基本实现整洁有序、美观协调、绿色生态的路域景观和视觉效果为目标,重点对环境卫生、沟渠水体、田间搭建、土地使用、绿化美化进行集中整治提升。

  (一)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健全沿途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常态机制,加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影响人居环境的“六乱”整治;

  (二)开展田间乱搭乱建整治,清拆违章违规搭建物、构筑物,集约化、规范化改造建设农业种养设施场所;

  (三)开展建筑工地规范整治,加强沿途在建建设工地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6个100%防治措施;

  (四)开展水体环境集中整治,集中清理河流、沟渠、池塘漂浮物和障碍物,全面规范禽畜养殖、工业生产等各类污染排放管理;

  (五)开展撂荒地综合整治,提升撂荒地耕作条件,以耕地流转、转租等方式推进集中经营。

  (六)开展沿途环境品质提升,打造文化、绿化景观,塑造宜居宜游的乡村田园风光。

  四、综合整治提升期间,请沿途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

  出现以下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并自行整改,一经发现,将由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及属地街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查处:

  (一)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二)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等;

  (三)违法排放污水、废水等污染沟渠水体的;

  (四)闲置、撂荒耕地的;

  (五)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本次综合整治提升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5月1日前,各有关责任主体须按照要求开展整治;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重点治理监管。

  特此通告


龙湖区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
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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