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凯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普)《工伤认定决定书》(汕龙人社工认字〔2024〕002号)的送达公告
2024-04-24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湖人社

湖南凯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普):

  本局依法受理薛江龙(身份证号码41122419871117XXXX)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汕龙人社工认字〔2024〕00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薛江龙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因无法直接向贵司送达该决定书,现我局采取公告形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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