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gdlongh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湖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工作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总体情况如下:
1.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部署要求,我区各政府部门及各街道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并在“汕头龙湖”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龙湖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专栏,集中展示龙湖区政府部门及各街道主动公开目录,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将各类信息对外进行公开。公布《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关于印发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龙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2021-2022年)的通知》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此外,还在大楼外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府文件,拓宽了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3.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关停一批活跃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做强做大“龙湖视窗”公众号、“汕头龙湖”政务APP。目前,用户可通过华为应用市场、苹果商店直接下载政府网站手机客户端“汕头龙湖”APP,通过手机端第一时间了解龙湖新闻资讯、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参与相关主题领域的建言献策,体验操作最简的移动办事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龙湖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及更新频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2022年,龙湖区政府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重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推进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的改造工作,在原“无障碍”组件的基础上,增加“适老化”组件,开发老年人专用版本,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保障其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易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