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8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gdlongh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湖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工作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总体情况如下:

  1.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部署要求,我区各政府部门及各街道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并在“汕头龙湖”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龙湖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专栏,集中展示龙湖区政府部门及各街道主动公开目录,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将各类信息对外进行公开。公布《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关于印发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龙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2021-2022年)的通知》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此外,还在大楼外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府文件,拓宽了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3.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关停一批活跃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做强做大“龙湖视窗”公众号、“汕头龙湖”政务APP。目前,用户可通过华为应用市场、苹果商店直接下载政府网站手机客户端“汕头龙湖”APP,通过手机端第一时间了解龙湖新闻资讯、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参与相关主题领域的建言献策,体验操作最简的移动办事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5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3597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4

2

0

0

12

1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龙湖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及更新频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2022年,龙湖区政府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重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推进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的改造工作在原“无障碍”组件的基础上,增加“适老化”组件,开发老年人专用版本,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保障其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易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