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龙湖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龙湖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采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开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帮助群众更好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和程序,及时将各类信息进行对外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在办公场所设置投诉信箱和政务公开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反映诉求和提出建议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2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的问题。接下来,我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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