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汕头市龙湖区商务局
汕头市龙湖区商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按照龙湖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龙湖区商务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特向社会公布龙湖区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龙湖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还须进一步完善。下来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商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认知商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着眼于惠企利民,加强龙湖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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