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落实人员分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办公大楼设置公告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的同时,主动通过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等,及时公开、更新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告、公示等栏目,保证市民群众办事及反映诉求等渠道畅通。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参与民声热线二级联动活动,不断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群众通过12345平台、民生热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
(三)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有效优化工作流程。深入开展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及时受理权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目前,共有政务服务事项10项,均做到主动办、马上办、办得好,为群众提供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政府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龙湖区城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时间不够迅速、内容不够多样化等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