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外砂街道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制度管理,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逐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今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外砂街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
街道办事处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强化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指导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着力督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升级,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12345市民投诉系统等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课程,开展街道信息写作及信息填报能力培训,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街道办事处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街道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外砂街道一方面依托各村广播、宣传栏等常规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龙湖区政府网站等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的广泛影响力,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程度。
(三)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外砂街道进一步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一是进一步完善各个信息公开平台的录入工作,继续安排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专门指导辖区内各村的村务、党务、财务、村情公开工作。二是制定并完善网站信息“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为正面舆论宣传提供良好的网络氛围。三是严格落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街道共接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转办群众诉求工单858单,办结工单854单,正在办理工单4单,办结率99.53%(部分事项按办理期限顺延处理)。四是围绕外砂街道中心工作,严抓重点、勤挖亮点,积极收集、整理和上报信息,今年来,共上报区政府网站信息63条,其中街道工作动态46条,部门公示15条,财政预决算2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内容,及时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
为加强和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严保信息公开内容保密性,切实落实“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外砂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性有待加强,发布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覆盖不够全面,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回应、关注度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外砂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参与度”为目标,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切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
切实提高街、村干部和群众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简政放权、壮大工业经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措施,着眼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切实增强人员责任感和主动意识,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打好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并拓宽信息公开的展现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利用传统的宣传渠道和微信等新媒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参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