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履行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确保重大信息和动态信息实时更新,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概况、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内容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1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条、部门文件信息60条、工作动态38条、财政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紧紧围绕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以及答复的规范性,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托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集约化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行政透明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依法依规更新工作动态及其他栏目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定期公开,有效增强沟通互动,提升公开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按照区政数局要求及时完善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督促各股室按时更新栏目信息。另一方面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宽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规定执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没有计收申请人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