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汕头市龙湖区审计局
龙湖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龙湖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紧贴政务公开工作中心,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预决算公开、审计工作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安排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按程序审查、公开发布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涉密审查和审核把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无政务新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照平台目录,严格按照发布要求,规范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畅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动态更新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目录,进一步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着力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重视学习,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依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中需公开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类型较为单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督促业务股室安排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归纳、汇总、上报工作,认真研究公开事项内容,做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及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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