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龙湖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紧贴政务公开工作中心,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预决算公开、审计工作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安排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按程序审查、公开发布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涉密审查和审核把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无政务新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照平台目录,严格按照发布要求,规范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畅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动态更新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本目录,进一步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着力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重视学习,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依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中需公开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类型较为单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督促业务股室安排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归纳、汇总、上报工作,认真研究公开事项内容,做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及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