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龙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龙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采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开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帮助群众更好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和程序,及时将各类信息进行对外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在办公场所设置投诉信箱和政务公开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反映诉求和提出建议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的问题。接下来,我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