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策并举防疫情 严格监管保民生——龙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启最严监管模式硬核战“疫”
2020-02-28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群众生活方方面面,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部署,快速谋划,迅速落实,以最严监管模式加入抗“疫”阻击战。

  自大年三十开始,系统上下停止休假即时到岗,成立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全员挂钩基层所靠前指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108人次,检查农副产品市场651场次、场内档口4115户次,检查活禽经营市场896场次、活禽经营户2655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87户次、电梯使用单位30户次、价格主体1036户次、药品零售企业336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16户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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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农贸市场监管,筑牢市民“菜篮子”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市场宣传栏、电子屏刊播疫情防疫相关知识,悬挂宣传标语,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全区26个农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农贸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农贸市场开办方及相关经营者签订《不经营野生动物承诺书》、《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贸市场做好疫情防控告知书》;向全区38个集贸市场下发《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集贸市场实施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告知书》,张贴宣传《广东省野生动物“七个一律禁绝交易”告知书》。二是督促各市场开办管理单位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减少市场出入口,在入口处设置佩戴口罩醒目提示,严格要求进场经营者和消费者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每天跟踪排查、及时上报场内的返汕及在汕湖北籍经营人员情况;加强市场环境保洁,落实每日收市后一冲洗一消毒制度。三是对辖区农贸市场及村居临时集散点档口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活禽宰杀交易与野生动物的销售和加工,强化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畜禽肉类产品销售确保提供检疫合格证、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做到“全覆盖、零发生、日报告”。四是积极协调防疫物资,向全区38个农贸市场及专业市场发放用于场内经营者和进场消费者防疫用一次性口罩5000个、红外线电子体温计35支、消毒水60瓶、酒精1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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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餐饮安全监管,防控群众“饭桌子”健康风险

  根据辖区餐饮服务店经营特点,执法人员在强化日间农贸市场监管的基础上,夜间特别针对餐饮服务行业强化监管,深入摸排辖区内各类餐饮店,重点检查是否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尤其是猪肉的“二证一报告”。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向餐饮服务业派发《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以及《龙湖区餐饮服务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引》,要求辖区所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暂停举办或承接所有节庆活动,防控集体聚餐风险;每天对营业场所,包括餐厅、包厢、电梯间和洗手间等区域进行消毒;倡导食品外卖“无接触配送”,并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等周转用具进行每天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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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电梯设备监管,降低电梯使用传播风险

  一是向辖区内50多家电梯安装维保单位、300多家电梯使用单位发出《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规范电梯使用的倡议书》,介绍《电梯清洁消毒的方法》,其中特别强调对汕头火车站、各医院、商场的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彻底清洁,对经常接触的按键、扶手、电梯箱壁等进行高频次的擦拭消毒,落实电梯通风排气工作,确保空气流通。同时督促住宅小区等场所的维保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积极落实电梯每日清洁消毒工作。二是在疫情期间合理调整电梯维保时间,在与使用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不受每15天维保一次的规定,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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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格药械质量监管,确保疫情防护用品安全

  疫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到辖区龙湖医院、珠池医院等医疗机构了解药品、医用口罩、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用品采购库存情况,并尽力协调保障。同时强化药械领域监管,一方面突出药店联合防控,鼓励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增加防疫相关药械用品的采购,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经营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做好自身防护,并根据要求对到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管理,通过系统每日进行上报。另一方面突出药品、医疗器材等相关防疫用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相关防疫用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疫情防控用品安全,当前已立案查处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产品案件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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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严格相关广告监管,稳定疫情期间商品市场

  开展广告监测和排查专项,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主动开展排查,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引导有条件的经营单位通过LED显示屏宣传防控相关知识,示范防控相关用品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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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严格价格秩序监管,坚定群众防疫抗疫决心

  做好本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医药用品及粮油菜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督检查,特别针对口罩以及医疗防护用品的价格监管,对借机跟风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立案查处,及时公布曝光典型案例。1月26日,针对辖区内出现部分群众抢购粮油、肉菜情况,紧急出动对辖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粮油店等进行检查,稳定价格,督促各经营单位及时补充货架油米面、蔬菜、肉类等,并对参与抢购市民进行引导。阶段来立案查处涉嫌违反《价格法》案件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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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调解涉疫消费投诉,保证疫情期间维权工作不断档

  全力以赴处理好投诉举报工作,落实专人做好“12345热线”值守,保证投诉举报途径畅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1月23日至今共接收投诉举报480件,其中投诉385件、举报85件、建议10件,主要集中在口罩、肉菜商品类哄抬物价,来汕旅游未成行旅馆退款等纠纷,目前多数已完成办结,收到申诉方来电表扬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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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推行不接触式宣传,强化疫情防控及政策宣传

  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QQ群、短信息等渠道向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食品经营企业等发布《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药品、用品、粮米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汕头市龙湖区餐饮服务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引》、《防控疫情健康知识宣传》、《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药品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等一系列信息进行不接触式宣传。

  疫情当前,龙湖区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以“最严状态”坚守岗位,保持最高的警戒、最大的力度、最严的监管,奋战在抗击疫情的一线,充分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与各相关部门一道,切实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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