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2023-10-23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持续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及时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住建局于2023年10月20日到新津街道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现场核实工作,属地街道和居委相关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本次现场核实检查工作,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新津街道安和街佳和十路8号、宁和街东和二巷路8号等地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隐患整治、销号落实情况等方面。现场检查发现佳和十路8号危房虽已拆除重建,但在建自建房工地存在基坑防护不到位,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现场要求属地街道和居委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参建单位要做好在建工地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属地街道和居委要跟进问题整改闭环。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听取属地街道和居委同志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自建房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属地街道要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要依据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平台排查信息符合实际,特别是房屋用途和改建信息要与现场一致;二是隐患判断要准确无误,防止存在擅自降低安全隐患等级,房屋有变形登记为无隐患等情况;三是鉴定结果要达标,严禁用完损性鉴定报告代替可靠性鉴定报告;四是整治销号落实到位,防止存在完成鉴定未整治隐患、未完全消除安全隐患即销号等情况;五是属地街道和居委要做好自建房相关资料建档工作。包括房屋鉴定报告、隐患整改闭环情况、自建房安全施工措施等,做到一户一档。

  通过这次检查与座谈,进一步压实责任、拧紧发条,抓紧抓实抓细自建房隐患整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全力营造自建房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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