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23-05-18
汕头市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光带领农城环资工委相关同志、农城环资咨询专家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区政府副区长林庄贤,区城管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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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公共厕所和垃圾转运站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商业大街环境卫生和共享单车停放以及城市主干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相关情况。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区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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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对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认真组织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贯彻条例成效显著,有力助推了我区创文创卫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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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区城管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分别汇报了我区贯彻两个《条例》的实施情况。农城环资咨询专家和区人大代表分别就我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光在会上作小结发言,强调:一要加强学习领会。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学习,围绕责任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促进城市依法管理水平的提升。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浓厚的社会氛围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爱护环境卫生。三要加强精细化管理。坚持“疏堵”并举的治理方式,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完善城市管理技防施设设备,精准识别违法行为,有效化解民生诉求与城市面貌、环境卫生之间的矛盾。四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用常态化的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遏制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题反复反弹。坚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五要加强经费保障。要加快配套施设建设,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资金扶持,确保城管、环卫设备及时维修并逐步更新,保障城市环境秩序良性运转,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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