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检察院召开2023年1月至4月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
2023-06-06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召开2023年1月至4月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对该院阶段来检察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阶段性检视。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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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综合业务部汇报了该院今年1至4月检察业务数据总体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本条线业务情况进行汇报,各分管副检察长分别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作点评。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龙湖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院“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实施“指标创优”工程为抓手,凝心聚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相比去年取得了显著进步。

  会议强调,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推动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学懂弄通落实修改后的评价指标为抓手,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要着力推进办案“数量”和“质量”有机统一,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法律监督“不留空白”,努力实现“质”和“量”双提升。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齐短板弱项。要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融入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对照指标要求,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分析深层次原因,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要加强科学管理,助力检察业务数据提升。要落实业务数据指标责任,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优化业务数据分析小组工作机制,助力实现指标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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