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残疾退役军人获赔140多万
2023-12-08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宗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宣判,龙湖区检察院提出的支持起诉意见被法院采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获损害赔偿款合计140多万元。

  案情简介

  退役军人谢某伟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三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仅获得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2万余元,家庭陷入困境。今年年初,龙湖区检察院在走访外砂街道退役军人事务站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对谢某伟开展司法救助,上下联动,两级院共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同时帮助其评残办证,联合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谢某伟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过程中,因被告在法院诉前调解阶段缺席,导致诉前调解无法开展,加之谢某伟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维护,故向龙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持起诉

  经审查,龙湖区检察院认为谢某伟系退役军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固定经济收入,文化程度较低,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申请支持起诉的条件。在受理支持起诉案件后,办案人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为谢某伟提供法律咨询,并指导谢某伟申请法律援助。为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龙湖区检察院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谢某伟提起诉讼,同时协助谢某伟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近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侵权人、保险公司及被挂靠人赔偿谢某伟损失合计一百四十余万元,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本案是龙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首宗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成功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检察帮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什么是民事检察支持起诉?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原告包括?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原告主要指诉讼能力不足的特殊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

  (一)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劳动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因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起民事诉讼的;

  (三)被侵权人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四)农民因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遭受损害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消费者因预收消费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六)其他确有必要支持起诉的情形。


  申请支持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应当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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