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全力助推“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2023-12-08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龙湖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基层社会多元共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检力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龙湖区检察院聚焦“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积极融入“1+6+N”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在龙湖区新溪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检察服务室、在新海街道大兴村设立检察服务站,搭建起检察服务固定联系和流动接访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助力平安乡村、美丽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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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服务室内专门配置了普法宣传架,用于宣传检察职能和社会热点法律知识,为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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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检察服务室(站),该院领导多次带头下访接访,并组织检察人员下沉街道、村(社区)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回应群众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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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该院还在辖区各个街道综治中心安排随驻人员,做实检力下沉,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的联系交流、协作配合,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能力,用心打造检察为民工程。

  二、双向吹哨,守牢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方面,龙湖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应哨作用,对综治中心移送的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响应,开展预约下访接访,确保涉检吹哨事项有效承接、及时处置。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反吹哨”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接收到的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及时向街道综治中心“反吹哨”,确保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7月,该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名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疑似精神病患者,遂通过启动“反吹哨”机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该员居住地街道综治办,后经综治办工作人员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联动多方力量开展工作,确认该员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其送往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在该案的处置中,龙湖区检察院通过“反吹哨”机制,及时将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司法救助,为困境当事人撑起“暖心伞”

  龙湖区检察院坚持将司法救助与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多元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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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该院检察人员在日常下沉街道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通过主动走访、摸排、调查,发现因事故致残的退役军人谢某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审查决定对谢某伟开展救助。因谢某伟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军人,属于重点救助对象,该院还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为加大救助力度,该院还主动将该案报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上下级联动开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6万元。在立足自身职能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该院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积极联动各方力量,携手法院、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服务站、残联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帮助谢某伟评残办证、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其获得肇事方赔偿,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有效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

  人民检察为人民,龙湖区检察院将坚持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为载体,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增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效,全力助推“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平安龙湖、法治龙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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