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检察院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024-02-20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2月19日下午,龙湖区检察院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该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在会上作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杰主持会议,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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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持续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一严到底,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心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走深走实。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积极担当作为,争取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突破。要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切实把全面从严治检成效体现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上,常态长效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坚持检察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聚焦重点领域,围绕重点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预防和办案管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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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举行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张介志检察长与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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