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龙湖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龙湖区贯彻落实意见。受蔡向鸿书记委托,区委副书记、区长黄晓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龙湖区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通报。据悉,龙湖区在全市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中再获“优秀”等次,已连续三年获得优异成绩。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进河湖治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更加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为推进全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保障“源头活水”;要扎实推进全区碧道和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区河长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抓好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调度,实现共巡、共治、共享,做好治污水、保好水工作。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