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市监〔2022〕24号)的精神,我局对本单位编制的《龙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初步审查,认为《龙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予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
相关意见请于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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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26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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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龙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