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06-24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音频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285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汕府〔2022〕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编制此规划。

  二、政策依据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 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285号)及《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汕市环函〔2021〕296号)等。

  三、制订过程

  该专项规划的制订过程如下:

  (一)征询区相关单位意见。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征询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园区办、自然资源分局和各街道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对该专项规划文稿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二)组织专家评审。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该专项规划文稿进行评审,会后,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征询市相关单位意见。按汕府〔2022〕4号的要求,龙湖区人民政府将该专项规划文稿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经审核,均原则同意该专项规划。

  (四)公众参与情况。该规划于2022年3月28日至4月26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询意见,期间没有收到不同意见和建议。

  (五)合法性审查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法律顾问对该专项规划文稿进行合法性初步审查,经审查,该专项规划从编制主体、规划内容、编制程序上均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经区司法局对该专项规划文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未发现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六)集体研究情况。该专项规划文稿经第七届十二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区政府按程序印发并公开发布。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龙湖区辖内10个街道83个自然村。

  (二)规划内容:本规划在全面调查龙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龙湖区农村污水存在的问题及短板。提出整改措施、运行管理方式、资金筹措等。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提出“十四五”期间农村污水治理目标。

  (三)规划目标

  2021年底前,通过建设污水接驳管完成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设32.47公里接驳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

  2022年底前,通过建设污水接驳管完成1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设18.58公里接驳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完善周厝塭等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建设8.4公里市政管网,逐步取消该片区内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较为完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综合管理体系。

  2023年底前,通过建设污水接驳管完成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设5.04公里接驳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以上,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完善鸥汀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建设18.9公里市政管网,逐步取消该片区内7座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2025年底前,查漏补缺,完成农村雨污分流错混接整改,对农村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化运维工作,试点推行数字化运维管理。

  (四)目标分解

  龙湖区各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年度总目标建设目标见下表:

年度目标类型自然村个数(个)
自然村个数83
已完成治理情况完成自然村污水治理39
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6
自然村污水处理完成率66.30%
2021年目标完成自然村污水治理9
累计自然村污水处理完成率77.10%
管网投资(万元)18862.69
2022年目标完成自然村污水治理11
累计自然村污水处理完成率90.40%
管网投资(万元)18296.14
2023年目标完成自然村污水治理4
累计自然村污水处理完成率95.20%
管网投资(万元)2928.24
2024年目标完成自然村污水治理4
累计自然村污水处理完成率100.00%
管网投资(万元)13492.98
2025年目标全面完成83个自然村管网错混接排查及整改工作

  (五)运维管理

  龙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原则,建立起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运维公司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

  将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和街道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属地为主、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协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架构图

  (六)效益分析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不仅是地表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构成饮用水安全的隐患。因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可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是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其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非常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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