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湖区“工改工”项目奖补措施申报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2-10-20
汕头市龙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龙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起草背景

  2022年7月15日,区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龙湖区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的通知》(汕龙府〔2022〕38号),制定14项工作措施,其中包括8项具体奖补措施。为规范和管理“工改工”项目奖补措施申报兑现工作,龙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湖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制订《龙湖区“工改工”项目奖补措施申报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形成过程

  该《细则》2022年7月完成初稿,于7月5日至7月7日征求各街道、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工业园区办、区“工改工”工作专班等单位意见,各单位均回复无意见。7月19日至7月28日,本稿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经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合规性。经区司法局法律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未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10月14日,区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龙湖区“工改工”项目奖补措施申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汕龙工信〔2022〕30号)。

  三、主要内容

  该《细则》共10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审查部门、申报条件、办理程序、资金下达、违规责任等。《细则》附件共3项,内容为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格汇总、申报承诺书。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