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龙湖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2-12-16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音频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制定了《龙湖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一)《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汕府办〔2022〕7号)。

  (二)《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汕龙府〔2021〕5号)。

  三、形成过程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本《规划》,该规划经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1年5月31日至6月29日在区政府网站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没有收到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区发改局审核和该局法律顾问审查,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争取在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四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将龙湖区建设成为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区、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到2035年,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农业总产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规划》突出农业、农村两大板块,围绕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全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我区“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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