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汕头市鸿洲水产实业有限公司举行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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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我市关于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保证环境安全、公众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12月25日下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联合汕头市鸿洲水产实业有限公司举行了2019年龙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继红同志、龙湖区副区长林文光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小川同志、区应急局陈晓峰同志、新津街道安监站负责人陈华松同志莅临演练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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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协调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及企业灭火消洗抢险组参加了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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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演练模拟汕头市鸿洲水产实业有限公司液氨泄漏,如得不到及时处置,将演变为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件发生后,市鸿洲水产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灭火消洗抢险组开展自救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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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接报后,经核实启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奔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工作,建议区政府启动《龙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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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共同努力,成功处置了这一突发环境事件。

  通过实战方式,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上报、应急响应、污染源封堵及处置、应急监测等环节进行演练,还原真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全过程。演练使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应急队伍得到锻炼,防范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技能得到提高,应急人员队伍实战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继红同志指出,在龙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区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圆满完成了本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兵演练。本次演练,场景设置合理,要素基本齐全,应急队伍能按生态环境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出的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但还存在一些数据报送不够清晰、明确的地方,在信息报送环节,还要进一步规范、科学。

  龙湖区副区长林文光同志指出,本次演练涵盖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企业自救、部门救援、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信息报送等全过程,准备充分,组织得力,企业自救行动开展及时、有效,各参演小组应对有序,行动迅速,反应灵敏,各部门协作顺畅,演练流程有序进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通过此次演练,使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应急队伍进一步熟悉“应急预案”的核心步骤和内容,得到了实战锻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也得到相应提高。希望再接再厉,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持高度的警惕,继续妥善做好日常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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