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监知〔2022〕202号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
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厅关于开展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2〕9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上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照省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市分工要求,本次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各区县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生产环节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种类:电线电缆、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书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水泥、复合肥料、磷肥、氮肥、钾肥、电动自行车电池、家用燃气灶等。市局监督抽查已覆盖获生产许可证企业,各区县局一般情况不再重复抽检。
二、各区县局要摸清本辖区电线电缆、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书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水泥、复合肥料、磷肥、氮肥、钾肥、电动自行车电池、家用燃气灶等12种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及计划实施监督抽查数量,填报2022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计划表,于6月8日前报送市局质监科,并按照《通知》要求部署对本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月底前完成监督抽查任务,抽查结果和工作总结及时上传“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并于11月5日前报市局质监科(含纸质盖章版、电子文档)。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厅关于开展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2〕957号)
2.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计划表
3.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