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汕头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06-30 15:40:00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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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龙府办〔2016〕63号

    各街道(镇),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单位: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做好协同配合。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相互协同,密切配合,真真正正做到为群众提供更加务实方便的服务。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本领域的工作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按照领域任务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请各责任单位认真制订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和细化措施,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编办)。区政府办、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向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信息,积极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新举措、新办法。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引导,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360674;邮箱:lhqbb@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林百欣科技中专,区各人民团体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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