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湖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改革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08-01 15:57:00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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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龙府办〔2016〕7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政府直属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督查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

    龙湖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湖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龙府办〔2016〕50号)要求,为加快推动全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抓紧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网上办事分厅、实体办事大厅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区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自查和对部分区直部门进行实地抽查,掌握改革进展情况,查找存在困难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201611月底前基本完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行政审批标准化、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是否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的时限和责任人;是否按照《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表》(附件1)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三、组织分工

    全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督促检查工作由区党政办、区编办牵头。成立由曾雪玲(区党政办副主任)为组长,黄少钦(区编办主任)、刘继玲(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林广样(区发改局局长)、林量(区民政局局长)、陈少安(区财政局局长)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的督查组,督查组工作人员从副组长所在单位、区党政办、法制局、质监分局等有关单位抽调。各项改革任务的日常督办工作由副组长单位按分工负责,其中:区编办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区发改局负责投资领域法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基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地督办工作由组长统筹安排,由各副组长牵头落实。

    四、工作安排

    (一)定期报告。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分工组织展开自查,梳理总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查找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及对策建议,于每月25日前定期向督查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按附件2表格要求填写一并上报。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编办)负责将区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编制成简报,定期报送区政府有关领导。(20168月至11月底)

    (二)实地督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召开座谈会等对区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实地督查。为避免多头检查,实地督查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行程由组长统筹安排,分头进行。(20168月至10月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政府已将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项目,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督促推动作用,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纪律要求。区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要按时按质报送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实事求是,不虚报不瞒报。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对没有按时报送材料和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报经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予以书面通报,对没有按时完成进度的单位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对失职渎职的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附件:1.《关于推进龙湖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2. 《关于推进龙湖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进度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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