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湖区2023年度防返贫救助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局起草了《龙湖区2023年度防返贫救助责任保险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于2023年6月18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4-89658565,邮箱:lhnyjncg@163.com,联系人:黄世冬,联系地址:龙湖区珠池路29号物产楼4楼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龙湖区2023年度防返贫救助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相关稿件:http://www.gdlonghu.gov.cn/lh/zdlygkxx/xczxxxgk/xczxgzdt/content/post_2230541.html
龙湖区2023年度防返贫救助责任保险项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汕龙乡振组〔2022〕2号)“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继续实施并完善‘防返贫保险’机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以往年度实施情况,拟订龙湖区2023年度防返贫救助责任保险项目方案。
一、项目介绍
2018年7月12日,龙湖区率全市之先,创新精准扶贫手段,实施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医疗、教育、住房为主要内容的精准扶贫保险统保工作,通过政府主导、保险公司专业运作的扶贫模式,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防贫保项目,建立事先预警与干预机制,使脱贫群众一直处于防返贫防护网之下,有效提高其抵御风险能力。自2018年以来,项目通过逐年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已连续实施五个年度,共投入保费300.67万元,截至2023年6月已累计赔付256.4万元,目前剩余2023年第二季度医疗数据未赔付,预计赔付10万元,赔付总金额约266.4万元,预计赔付率88.6%。其中医疗方面已赔付2342人次194.02万元,住房安全保障方面赔付33户37.38万元,教育保障方面赔付57人25万元。通过利用保险这一商业杠杆,放大资金救助效应,有效节省了政府行政成本,提升精准救助效率,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了多层次保障,降低了因病、因灾、因学返贫的风险,增强了脱贫户抗风险能力,让脱贫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投保人及投保对象
以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为投保人,投保对象为龙湖区827户1957个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投保人提供最终清单为准)。
三、投保费用和来源
预计投入保费65万元,资金在龙湖区慈善总会接收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非定向捐赠资金中支出,所需资金据实列支。
四、保险期限
期限为一年(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
五、保障内容及赔付标准
(一)防返贫医疗保障
1.保障对象:汕头市龙湖区所有建档立卡脱贫对象
2.赔付标准:
(1)所有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赔付后剩余全部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目录内(自付)部分的给予100%赔付,属于社保目录外(自费)部分的给予50%赔付,每人每年赔付限额10万元,住院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领取津贴天数最高为20天;
(2)所有参保人员按照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赔付后剩余全部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目录内(自付)部分的给予100%赔付,每人每年赔付限额1000元。
(二)防返贫教育保障
1.保障对象:汕头市龙湖区所有建档立卡脱贫对象
2.赔付标准:
(1)所有参保人凡符合全国高考资格的,在投保年度通过全国高考并成功为高等院校录取的,按如下标准奖励:录取大专院校的每人奖励2000元;录取本科院校的每人奖励5000元。通过考试,大专生升转本科生的每人奖励5000元;录取本科生以上学历的每人奖励8000元。
(2)参保人在投保年度参加中考并成功被高中或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每人奖励1000元。
(三)防返贫住房保障
1.投保范围:龙湖区建档立卡脱贫对象的单一居住房屋
2.赔付标准:
(1)投保的建档立卡脱贫对象单一居住房屋由于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遭受的损失。
(2)基本保险金额:每户每年为120000元。其中,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损失100000元,室内财产损10000元;因盗抢责任导致房屋及室内财产损失10000元。
(四)防返贫救助补助保障
1.保障对象:汕头市龙湖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2.保障内容及赔付标准:
(1)就业帮扶。投保时被保险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在职,且在企事业单位或工厂就业满半年及以上的,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失业的,在待业期间给予补助,补助金额1500元/每人每个月,最长补助2个月。提供原来企业盖章的失业证明或当地村居委出具的失业证明。
(2)意外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人保财险(备-意外)[2013]主52号)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保额5万/人。
(3)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的保险单载明的救助项目,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户赔偿限额2万元,累计赔偿限额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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